证券代码:688418 证券简称:震有科技 公告编号:2026-040
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
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7 月 3 日召开的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并于 2026 年 7 月 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www.sse.com.cn)上披露了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公司对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采取了
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同时对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根据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
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本次激励计划公告前 6 个月内
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计划首次公开披露前六个月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查询证明。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
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和《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在公司《2026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前六个月,共有 23 名核查对象存在买卖公司股票
的行为。
经公司核查,上述人员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系基于对公司公开披
露信息的分析以及自身对二级市场行情的个人判断所作出的独立投资决策,在买
卖公司股票前,并未知悉本次激励计划的具体方案要素等相关信息,亦未有任何
人员向其泄漏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信息或基于此建议其买卖公司股票,不存在利
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除以上人员外,核查对象中的其他人员在自查期间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
行为。
三、结论
公司在筹划本次激励计划事项过程中,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严格限定
参与筹划讨论的人员范围,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相关公司人员及中介机构及时进
行了登记,并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在公司首次公开披露本次激励计划相关公告
前,未发现存在信息泄露的情形。经核查,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六个
月内,未发现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存在利用与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进行
股票买卖行为或者泄露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所有核查对象均符合《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均不存在内幕交易的行为。
四、报备文件
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单》。
特此公告。
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