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57 证券简称:兰剑智能 公告编号:2026-042
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7 月 20 日召开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同意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下
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
市规则》”)、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以下简称“
《激励计划》”或
“本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对公
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含预留部分)由 20.20 元/股调整为
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6 年 6 月 2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
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
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
具了核查意见。
(二)2026 年 6 月 3 日至 2026 年 6 月 12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激励对象的姓名、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董事会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6 年 6
月 13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兰剑智能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6-030)。
(三)2026 年 6 月 18 日,公司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通
过了《关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
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
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
施本激励计划获得股东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
时向激励对象授予相关权益并办理授予登记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四)2026 年 6 月 19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了《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
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6-031)。
(五)2026 年 6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向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
了核查意见。
(六)2026 年 7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调整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公司董
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调整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
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调整的主要内容
(一)调整事由
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18 日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披露了《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以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公司 A 股总
股本 102,679,640 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1,251,000 股后的股份 101,428,640 股
为基数,向全体 A 股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33 元,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
每股转增 0.45 股。因存在差异化分红,根据总股本摊薄调整后的每股现金红利
为 0.326 元/股(含税),流通股份变动比例为 0.445。
鉴于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已于 2026 年 7 月 9 日实施完毕,根据公司
《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需对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和
授予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二)调整方法
(1)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P=P0÷(1+n)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n 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
利、股票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P 为
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2)派息
P=P0–V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大于 1。
根据以上公式,本激励计划调整后的授予价格=(20.20-0.326)÷(1+0.445)
=13.75 元/股。
(1)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
Q=Q0×(1+n)
其中:Q0 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n 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
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拆细后增加
的股票数量);Q 为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
根据以上公式,本激励计划调整后的授予数量=125.10×(1+0.445)=180.7695
万股,其中调整后的首次授予数量=103.90×(1+0.445)=150.1355 万股,调整后
的预留数量=21.20×(1+0.445)=30.6340 万股。
根据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本次对本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
授予数量的调整属于股东会授权范围内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无需
再次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调整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调整不会对
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本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的情形。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经审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因公司实施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
公司对本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进行相应调整,符合《管理办法》及《激
励计划》中关于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调整方法的规定。本次调整事项在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通过的授权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
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含预
留部分)由 20.20 元/股调整为 13.75 元/股,授予数量(含预留部分)由 125.10 万
股调整为 180.7695 万股。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认为:
《证券法》
《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证券法》
《管理办法》及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实施本次调整符合《公
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