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51 证券简称:琏升科技 公告编号:2026-061
琏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孙公司拟签订物业管理服务合同暨关
联交易议案》,关联董事王新、王鹏回避表决,同意公司控股孙公司眉山琏升光
伏科技有限公司(简称“眉山琏升”)与公司关联方四川金房兰地物业有限公司
(简称“金房兰地”)签订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约定眉山琏升委托金房兰地提供
园区物业管理服务等相关事宜,含税物业服务费为人民币 15 万元/月,合同服务
期限共计 3 年,自 2026 年 7 月 25 日起至 2029 年 7 月 24 日止,本次合同签订总
金额为 540 万元。
公司,上述交易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公司独立董事事前召开了专门会议,一致
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孙公司拟签订物业管理服务合同暨关联交易议案》,符合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关联方名称:四川金房兰地物业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21395576820D
(3)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4)成立时间:2014 年 8 月 21 日
(5)注册地址: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会理市古城街道老街社区滨河路北
段 57 号 5 栋 2 楼 22 号
(6)法定代表人:覃红军
(7)注册资本:500 万元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物业管理;酒店管理;餐饮管理;城市绿化管
理;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集贸市场管理服务;物业服务评估;消防技术服务;
停车场服务;住宅水电安装维护服务;家政服务;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
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发布;纸制品销售;食用农产品零售;食用农产品批发;
日用品销售;日用品批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
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餐饮服务【分支机构经营】;住宿服务;住宅室内
装饰装修;酒类经营;食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9)主要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金房兰地主要股东为四川锦鸿汇金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持股 40%,四川众恒
志远企业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持股 35%,实际控制人为刘如臣。
(10)最近三年主要业务发展状况及最近一年的财务数据:
金房兰地主要从事商业项目、住宅小区、产业园区、大型城市综合体、工
业产业等多种物业服务管理。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金房兰地总资产 744.76 万元,净资产-157.59 万
元;2025 年 1-12 月营业收入 169.81 万元,净利润-45.42 万元。(以上数据未
经审计)
(11)关联关系说明:金房兰地过去十二个月内曾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董
事长王新先生控制的公司,金房兰地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12)经核查,金房兰地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将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依据市场价
格协商定价,并按照协议约定进行结算。
四、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委托方):眉山琏升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受托方):四川金房兰地物业有限公司
四川省眉山市丹棱县兴欣大道 1 号,总建筑面积:约 24 万㎡。
保洁新增范围:在原合同全部保洁服务区域基础上,新增组件厂(位置:
四川省眉山市丹棱县齐乐镇(丹棱经开区 A 区)工业大道 5 号)办公室区域保洁
服务,组件厂办公室保洁标准为:由电池厂区抽调一名保洁进行保洁工作,保
洁卫生标准同电池厂。
前述服务费已包含乙方提供物业服务产生的人力费用、福利费用、耗材费用、
一次性投入分摊费用、公司管理费用、增值税税金等一切因履行本合同所产生
的全部费用。甲方除本合同约定服务费外不再另行向乙方支付其他费用。
甲方收到合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 7 个工作日内,足额支付对应月度物业服务费;
乙方未按时开具发票,甲方付款周期顺延,但乙方不得以此降低服务标准、停
止物业服务。
五、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该关联方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总额
控制的海南琏升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借款金额余额为人民币 4,488 万元,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该关联方(包含受同一主体控制或相互存在控制关系的其
他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其他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 109.78 万元(含税)。
六、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的开展是基于公司控股孙公司眉山琏升的物业管理需要,所
涉及的物业管理费用为公司日常经营性支出,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
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的独立性,也不会对公司的财务
状况、经营成果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经公司评估,金房兰地项目经验成熟、人
员配置到位,具有履行合同能力。
七、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事前召开了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孙公司拟签订
物业管理服务合同暨关联交易议案》。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关联交易系公司控
股孙公司眉山琏升物业管理所需,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该等交易行为均
按市场定价原则,不会出现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造成影响,
也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较大影响,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
董事会审议。
八、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琏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七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