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73 证券简称:兴齐眼药 公告编号:2026-040
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29日召开第
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26年7月20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分别
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
根据股份回购方案,公司计划以自有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
A股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元/股。以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人民币58.00元/股计算,按不低于人民币8,000.00
万元的回购金额下限测算,预计回购数量为1,379,311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以回购期限届满或者回购方案实施完毕时的实际回购情况为准。本次回购股份实
施期限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份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2)。
上述“回购公司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事项”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凡本公司债权人均有权
于本公告首次刊登之日起45日内向本公司申报债权,并可根据合法债权文件及凭
证向本公司要求履行偿还债务之义务或者要求本公司为该等债权提供有效担保。
债权人如逾期未向本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
务)将由本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本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
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
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
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
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
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
件。债权人可采用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的方式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场B座30层,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部门: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号码:024-22503989
传真号码:024-22503987
电子邮箱:stock@sinqi.com
报债权”字样;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收到邮件日为准,请在
邮件标题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