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菲光: 关于公司独立董事辞职暨补选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7-20 18:07:34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002456     证券简称:欧菲光      公告编号:2026-063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独立董事辞职暨补选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
       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公司独立董事辞职情况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独立董事
米旭明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米旭明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并同时辞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
司任何职务。米旭明先生担任独立董事职务的原定任期到期日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任期届满之日。
  米旭明先生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但将导致公司独立
董事人数低于董事会人数的三分之一且独立董事中欠缺会计专业人士,同时导致相
关专门委员会的人员构成不符合相关规定,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
程》等相关规定,米旭明先生的辞职报告将在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
生效。在公司召开股东会补选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前,米旭明先生将按照有关规定继
续履行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职责。米旭明先生的辞职不会影响公司
董事会正常运作和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公司将按照规定尽快完成独立董事的补选工
作。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米旭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
承诺事项,离任后将根据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做好工作交接。
  米旭明先生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职务期间恪尽职守、勤
勉尽责,以严谨的专业态度及丰富的财务经验为公司规范运作、内部控制及财务管
                  第 1页/共 4页
理提供了专业、独立的意见。公司及董事会谨向米旭明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经营
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补选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情况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工作的正常进行,根据《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
欧菲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提名曹玉珊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
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
员会资格审查通过,公司于 2026 年 7 月 20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及《关于补选公司董事会专门
委员会委员的议案》,董事会同意选举曹玉珊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并同意
在股东会选举通过其为公司独立董事之日起,选举其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其为独立董事之日起
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独立董事候选人曹玉珊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已取得经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
董事资格证书,本次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
查无异议,股东会方可进行表决。曹玉珊先生的相关材料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和《独立董
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本次补选独立董事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
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未低于公司董事总数
的三分之一。
  曹玉珊先生的简历及相关情况详见附件。
  三、备查文件
                     第 2页/共 4页
特此公告。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第 3页/共 4页
附件:
  曹玉珊先生,中国国籍,1973年生,博士研究生学历,毕业于西安交通大学,
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4年7月至今在江西财经大学任教。2026年3月至今担任江西
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6年6月至今担任比亚迪电子(国际)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曹玉珊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持股
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独立董事的情形,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
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
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亦不存
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
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曹玉珊先生不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
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有关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
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第 4页/共 4页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欧菲光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良好,盈利能力较差,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估值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