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
人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
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对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
行了审核,并发表审查意见如下:
一、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提名程序符合《公
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本次被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曹玉珊先生的教育背景、任职经历、专业
能力和职业素养具备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履职能力。曹玉珊先生与公
司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
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
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曾被中国证
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
被执行人名单。曹玉珊先生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规
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所规定的任职要求。
三、独立董事候选人曹玉珊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具备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根据《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
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查无异议,股东会方可进行表决。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同意提名曹玉珊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候选人。
提名委员会委员:王冠 黄丽辉 米旭明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提名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