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27 证券简称:南极电商 公告编号:2026-040
南极电商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回购方案基本情况
南极电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实施股份回购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部分公司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用于未来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本次回购
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
超过人民币4.29元/股(含),具体回购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
购的股份数量和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准。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
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7月6日在《证券时报》及
(公告编号:2026-035)。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股份回购方案的公告》
二、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
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一交易日予以披露。现将
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情况公告如下:
为 3.00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5,399,357.00 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
公司自有资金,回购价格未超过回购方案中拟定的价格上限人民币 4.29 元/股。本次回购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
三、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公司股份回购方案
及《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
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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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
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集合竞价;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
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南极电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七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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