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授予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7 月 20 日召开董事
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 年第三次会议,就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
下简称“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会审议通过的《<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中确定的激励对
象中的人员,未做变更调整。截至激励计划授予日,激励对象符合《上市公司股权
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未超出《<2026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
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本次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以及本激励计划中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综上所述,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均符合有关法
律法规和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公司
和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本次激励
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的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本激励计划授予日为 2026 年 7
月 20 日,并同意以 7.51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27 名激励对象授予
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