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光股份: 营口风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7-17 21: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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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1100     证券简称:风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2
              营口风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董事会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营口风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
议于 2026 年 7 月 16 日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的董事 7 人,
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 7 人。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
王磊先生主持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就以下议案进行了审议和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注册资本及公司章程的议案》,为进一步完善
公司治理结构,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对《营口风光新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改,详见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更换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议案》,根据《公司法》《公司
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拟更换江洋先生为公司法定代表人。
  三、审议通过《关于增选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根据《公司章
程》中关于董事会组成人数的规定,董事会成员人数由 7 人增加到 9 人。公司
拟增选 2 名非独立董事与原董事共同组成第四届董事会,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三年,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具体选举议案如下:
  《关于增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王文忠先生的议案》
  《关于增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江洋先生的议案》
  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一次股东会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
规、深圳证券交易所各项规定及《公司章程》,公司拟于 2026 年 8 月 4 日召开
  五、审议通过《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控股子公司股权的议案》,风光股份
的母公司营口市风光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拟收购王志先生持有的风光同创(上海)
新材料有限公司全部股权,收购价 50 万元人民币,收购完成后,公司将与关联
法人风光实业对上海子公司共同投资,公司依然持有上海公司 51%股权。本议案
已通过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表决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现金收购安徽瑞华新材料有限公司控股权的议案》,公
司拟收购安徽瑞华新材料有限公司 90%股份,收购价格 8100 万元。
  以上议案详细内容公布于巨潮网 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
  备查文件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营口风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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