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80 证券简称:众泰汽车 公告编号:2026-051
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7 月 17 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
下属子公司众泰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泰新能源”)及其长沙分公司、湖南江
南汽车制造有限公司星沙制造厂(以下简称“江南星沙制造厂”)与湘潭安道拓汽车部件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湘潭安道拓”,原名“湘潭延锋安道拓汽车部件系统有限公司”)买卖合
同纠纷议一案,基于案件实际情况及进展审慎判断,公司拟与湘潭安道拓达成和解,并签
订《债务和解协议》。
本次债务和解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
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和解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债权人):湘潭安道拓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乙方一(债务人 1):众泰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长沙分公司
乙方二(债务人 2):众泰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
乙方三(债务人 3):湖南江南汽车制造有限公司星沙制造厂
乙方一、乙方二、乙方三合称“乙方”,甲方、乙方合称“双方”,单称“各方”或
“一方”。
鉴于浙江省永康市人民法院出具的(2020)浙 0784 破 20 号之六号《民事裁定书》及
其附件《众泰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重整计划》以下简称《重整计划》,甲方关于此案的债
权在担保财产评估价值范围 11,762,080.13 元内全额留债。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留债本息偿还事宜达成一致,并作出如下协议约定:
(一)甲方收到乙方一支付的 600 万元款项后,视为乙方已全额清偿 2021 年 12 月 29
日《留债清偿告知书》所涉留债全部本息,甲方免除乙方剩余债务偿还义务,甲乙双方之
间的债权债务关系终结。
(二)甲方应在收到乙方一支付的 600 万元款项后 7 个工作日内,在乙方充分配合的
情况下办理解除对本协议所涉江南星沙制造厂土地、厂房的抵押手续。
(三)甲方应在收到乙方一支付的 600 万元款项后配合乙方向长沙县人民法院申请解
除在(2019)湘 0121 执 3166 号案件中冻结乙方二的现金 2,142,450.59 元。
(四)如乙方一未按照本协议第一条约定足额支付 600 万元款项,则本协议项下债务
减免安排自动失效。乙方一、乙方二和乙方三应按照重整计划和《留债清偿告知书》确定
的原留债金额本金 11,762,080.13 元及其利息向甲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原留债项下的尚
未到期的全部本金、利息及其他应付款项应立即到期,且自其加速到期日起以欠付本金为
基数按照 1.5 倍 LPR 利率计算逾期利息。甲方有权采取一切法律措施追偿(包括但不限
于对江南星沙制造厂土地、厂房行使抵押权),并有权要求乙方承担因实现债权而发生的
全部费用。
二、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说明
同时避免公司资产进入强制执行阶段。《债务和解协议》中涉及的相关债务已经在以前年
度全额计提,本次和解预计将对公司本期业绩产生积极影响,公司将依据会计准则及时进
行会计处理。
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
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