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盛龙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情况鉴证报告
洛阳盛龙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目 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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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鉴证报告 1–2
二、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情况的报告 3–6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鉴证报告
安永华明(2026)专字第70121305_B04号
洛阳盛龙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洛阳盛龙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洛阳盛龙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6年3月26日以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情况的报告(“自筹资金预先投
入募投项目报告”)进行了鉴证。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南编制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洛阳盛龙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我们的
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报告独立发表鉴证意
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
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 执行鉴证工
作,以对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
实施了包括了解、抽查、核对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
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洛阳盛龙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报告在
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南编制,如实反映了截至
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
本报告仅供洛阳盛龙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用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之目的,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A member firm of Ernst & Young Global Limited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鉴证报告(续)
安永华明(2026)专字第70121305_B04号
洛阳盛龙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页无正文)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谈朝晖
中国注册会计师:李华楠
中国 北京 2026 年 7 月 17 日
A member firm of Ernst & Young Global Limited
洛阳盛龙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情况的报告
截至2026年3月26日止
一、编制基础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情况的报告是洛阳盛龙矿
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
称“证监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
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
相关格式指南编制的。
二、募集资金金额及到账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委员会2025年12月23日审核同意,并经证监会2026年
( 证 监 许 可 〔 2026 〕 44 号 ) 注 册 同 意 , 同 意 本 公 司 公 开 发 行 人 民 币 普 通 股
增值税)以及其他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26,423,123.21元后(其中:审计及
验资费用人民币15,023,584.91元、律师费用人民币4,495,283.03元、用于本次发行的
信息披露费用人民币5,660,377.35元及发行手续费人民币1,243,877.92元),实际募集
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568,605,637.55元。本次公开发行新增注册资本实收情况业经安永
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安永华明(2026)验字第70121305_B02号验
资报告验证。
三、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项目的计划
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
第七次会议及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本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投资以下项目:
募投项目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拟投入额
序号 项目名称
(人民币万元) (人民币万元)
河南省嵩县安沟钼多金属矿采选工
程项目
合计 172,464.22 153,000.00
注:上表中募集资金拟投入额的数据源自《洛阳盛龙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在本次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到位前,本公司将根据实际生产经营需要,以自筹
资金对上述项目进行前期投入,募集资金到位后,将使用募集资金置换该部分自筹资
金。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不能满足上述项目的资金需求,本公司将通过
自筹方式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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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情况的报告
截至2026年3月26日止(续)
四、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2026年3月26日止,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以自筹资金对部分项目进
行了预先投入,投入金额共计人民币34,678.47万元,该等项目自筹资金预先投入情况
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额
(人民币万元)
河南省嵩县安沟钼多金属矿
采选工程项目
上述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额为董事会决议通过后至2026年3月26日自筹资金预先投
入金额。
五、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金额
于2026年7月17日,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
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截至
万元。本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具体情况如下: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额 本次置换金额
序号 项目名称
(人民币万元) (人民币万元)
河南省嵩县安沟钼多金属矿
采选工程项目
上述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额为董事会决议通过后至2026年3月26日自筹资金预先投
入金额。
六、其他事项
除上述“五、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金额”以外,本次募集资金
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还包括部分本公司已用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具体情况
如下:
本次募集资金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112,694,362.45元(不含增值税),其中
保荐及承销费用人民币79,950,484.51元(不含增值税)已从募集资金总额中扣除。本
公司已用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为人民币26,219,553.00元(不含增值税),本次拟
用募集资金一并置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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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情况的报告
截至2026年3月26日止(续)
七、本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
审批情况
本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已于2026年7月17日经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并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