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博星证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二〇二六年七月
北京博星证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目 录
北京博星证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释 义
在本报告中,除非上下文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智微智
智微智能、上市公司、公司 指
能;证券代码:001339)
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激 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股票期权激
指
励计划、本激励计划 励计划
《股权激励计划(草案)》、 《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股票期权
指
本激励计划草案 激励计划(草案)》
《北京博星证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智微智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本报告 指 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事
项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公司授予激励对象在未来一定期限内以预先确定的条
股票期权 指
件购买本公司一定数量股票的权利
公司(含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激励对象 指 公司其他核心技术(业务)人员以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
励的其他人员
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日期,授予日必须为交
授予日 指
易日
行权价格 指 本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激励对象购买公司股票的价格
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至股票期权可行权日之间
等待期 指
的时间段
本激励计划设定的行权条件成就后,激励对象持有的股
行权期 指
票期权可以行权的期间
根据本激励计划规定,激励对象行使股票期权所必须满
行权条件 指
足的条件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公司章程》 指 《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券交易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本独立财务顾问、博星证券 指 北京博星证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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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 明
博星证券接受委托,担任智微智能 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独立财务顾
问并出具本报告。对本报告的出具,本独立财务顾问特作如下声明:
务顾问保证:其出具本报告所提供的有关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资料和信息真实、准
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承担责任。
发展、是否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以及对股东利益的影响发表专业意见,不构成对上
市公司的任何投资建议,对投资者依据本报告所做出的任何投资决策而可能产生
的风险,本独立财务顾问均不承担责任。
政策无重大变化;公司所处地区及行业的市场、经济、社会环境无重大变化;公
司提供的资料和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本激励计划涉及的各方能够诚实守信地
按照本激励计划及相关协议条款全面、妥善履行所有义务;本激励计划不存在其
他障碍,并能够顺利完成;无其他不可抗力和不可预测因素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仅供公司拟实施本激励计划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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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必要程序
于公司<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
事会办理公司 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律师事务所及独立财
务顾问出具了相应的报告。
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
收到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有关的任何异议。2026 年 5 月 12 日,
公司披露了《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
司 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
明》。
司<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6 年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
办理公司 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深圳市智微智
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
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于调整 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及《关于向 2026 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事务所及独
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相应的报告。
于调整 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数量及行权价格的议案》,公司董事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前述事项并发表了相关意见。律师事务所及独立财
务顾问出具了相应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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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调整情况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总股本 252,295,756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发现金红利 0.30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 7,568,872.68 元。以资本公积每 10
股转增 3 股,共计转增 75,688,726 股,转增金额未超过报告期末母公司“资本公
积-股本溢价”的余额,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 327,984,482 股(具体数量以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结果为准),本年度不送红股,
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进行分配。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 6
月 26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 年 6 月 29 日。
本次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公司需
对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有关权益数量及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若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
完成股票期权行权期间,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配股、缩股等事项,应对股票期权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Q=Q0×(1+N)
其中:Q0 为调整前的股票期权数量;N 为每股的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
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
量);Q 为调整后的股票期权数量。
........”
综上,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后的股票期权总数=8,900,000×(1+0.3)
=11,570,000 份,其中:首次授予调整后的股票期权数量=7,180,00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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份。
(实际调整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数据为准,
下同)。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若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
完成股票期权行权期间,公司有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
拆细、配股、缩股、派息等事项,应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但任
何调整不得导致行权价格低于股票面值。调整方法如下:
(1)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P=P0÷(1+N)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N 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
红利、股票拆细的比率;P 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
......
(4)派息
P=P0-V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
综上,股票期权(含预留部分)的行权价格调整为:P=(54.84? 0.03)÷
(1+0.3)≈42.16 元/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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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综上,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截至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出具日,公司 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数量及行权价格事项已经履行必要的审议程序和
信息披露义务,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6 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
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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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备查文件及备查地点
(一)备查文件
年第四次会议
(二)备查地点
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兴科路乐普大厦东塔 23 层
电 话:0755-23981862
联系人:张新媛
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一式两份。
(此页无正文,为《北京博星证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 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事项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之签署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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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二六年七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