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49 证券简称:紫光国微 公告编号:2026-062
债券代码:127038 债券简称:国微转债
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公司”)与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
的聘任期限已满,公司决定重新选聘 2026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结合 2026 年度经
营及相关审计工作的实际需求,公司开展了 2026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公开选聘流
程,拟聘任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北京兴华”)
为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
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
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 号)的规定。
公司于 2026 年 7 月 17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
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聘任北京兴华为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
为公司提供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会授
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及实际审计范围来确定最终审计费用并
签署相关业务合同。该议案已于会前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须提交公
司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名称: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 年 11 月 22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裕民路 18 号 2206 房间
首席合伙人:张恩军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北京兴华合伙人111人,注册会计师481人。签署过证
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176人。
业务收入总额 91,385.92万元
审计业务收入 65,436.32万元
(经审计)
证券业务收入 6,690.63万元
客户家数 19 家
审计收费总额 2,368.66万元
业务情况 涉及主要行业 批发和零售业,金融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
业等。
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
审计客户家数
客户家数 95 家
审计收费总额 1,372.80万元
业务情况 涉及主要行业 批发和零售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
和技术服务业等。
公司同行业挂牌公司
审计客户家数
北京兴华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
偿限额不低于 1 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以及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能够覆盖
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北京兴华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
年,下同)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北京兴华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
行政处罚 3 次、监督管理措施 9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和纪律处分 3 次。24 名
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3 次、监督管理措施 9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和纪律处分 3 次。
(二)项目信息
项目合伙人谭哲先生,2016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
审计,2016 年开始在北京兴华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4 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侯璟怡女士,2021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7 年开始从事上
市公司审计,2021 年开始在北京兴华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3 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刘志坚先生,1999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1 年开始从
事上市公司审计,2001 年开始在北京兴华执业;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
到刑事处罚,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
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
措施、纪律处分。
北京兴华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
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计费用 15 万元,系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
承担的工作量,以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确定。公司 2025
年度审计费用 99.50 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 84.50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
用 15 万元。公司 2026 年度审计费用较上年度审计费用增加 0.50 万元。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为信永中和,已连续 4 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信永
中和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意见类型为标准无保留意见。
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
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信永中和自 2022 年度起担任公司审计机构。鉴于公司与信永中和的聘任期
限已满,公司决定重新选聘 2026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依据《国有企业、上市公
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
聘制度》相关规定,结合 2026 年度生产经营及相关审计工作的实际需求,公司
开展了会计师事务所公开选聘流程,拟聘任北京兴华为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
(三)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变更审计机构的相关事宜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
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已明确知悉本事项并表示无异议。公司已允许拟聘任的会计师
事务所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根据《中国注册会
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3 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要求,
适时做好有关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北京兴华的基本情况、执业资质相关证明文件、
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和诚信情况等进行了充分审查和评估,
认为北京兴华能够满足公司相关审计工作需要。同意聘请北京兴华为2026年度审
计机构,为公司提供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聘期一年。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7 月 17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以 9 票同意、
拟聘任北京兴华为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及内
部控制审计服务,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允合理的定价
原则及实际审计范围来确定最终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业务合同。
(三)生效日期
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