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20083 证券简称:金戈新材 公告编号:2026-072
广东金戈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 3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 0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会情况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股数 49,018,375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
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
分之二以上通过。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二)《关于修订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
(1)审议通过《投资管理制度》
同意股数 49,018,375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
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2)审议通过《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同意股数 49,018,375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
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审议通过《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同意股数 49,018,375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
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李佳韵、严郢雪
(三)结论性意见
信达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
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本次股东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广东金戈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二)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金戈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三次临
时股东会的见证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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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