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99 证券简称:翰宇药业 公告编号:2026-047
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宇药业”)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6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会的议案》,详见公司2026年7月2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
站(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会议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7月17日(周五)下午15:30
会议地点:深圳市龙华区观澜高新园区观盛四路7号翰宇创新产业大楼会
议室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曾少贵先生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及《公
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等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895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183,404,022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20.7649%。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44人,代表股份9,987,67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1.1308%。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48人,代表股份10,000,373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32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4人,代表股份12,700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014%。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44人,代表股份9,987,67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1.1308%。
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与会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经过认真审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
结合的方式对提交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进行了表决,并形成如下决议:
案》;
同意191,070,2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060%;
反对2,221,47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488%;弃权
份总数的0.0452%。
同意7,678,8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数的22.2417%;弃权87,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761%。
本议案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
二以上表决通过。
同意191,143,8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440%;
反对2,160,47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172%;弃权
股份总数的0.0387%。
同意7,752,4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数的21.6310%;弃权74,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499%。
本议案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
二以上表决通过。
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同意191,138,6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414%;
反对2,163,67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189%;弃权
份总数的0.0398%。
同意7,747,2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数的21.6630%;弃权76,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699%。
本议案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
二以上表决通过。
同意192,236,90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029%;
反对1,071,2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539%;弃权
份总数的0.0432%。
同意8,845,5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数的10.7125%;弃权83,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35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由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律师全程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
书。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
格、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公司法》《证
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股东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