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32 证券简称:九安医疗 公告编号:2026-046
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称:“砺思星雀基金”)
含管理费,以最终实际认缴出资额为准)。该基金目标认缴出资总额人民币
分摊比例间接参与对被投资企业的投资。公司拟作为有限合伙人(LP)之一,
进行财务性投资,以投资金额为限享有投资收益和承担投资风险。
情况变化、行业政策监管等各因素影响,进而影响基金份额价值,甚至面临投资
失败及亏损风险;本次投资存在投资回收期长、流动性低的特点,投资过程可能
受到宏观经济、行业周期、市场竞争、政策环境、经营管理等多种因素影响,可
能存在投资后无法实现预期收益的风险。公司将密切关注本次投资的后续进展,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本次投资后续相关事宜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
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须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一、对外投资概述
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自有资金不超过
份额。该基金目标认缴出资总额人民币100,000万元(以最终实际认缴出资额为
准),各合伙人应按照各自的投资成本分摊比例间接参与对被投资企业的投资。
公司拟作为有限合伙人(LP)之一,进行财务性投资,以投资金额为限享有投
资收益和承担投资风险。
本次投资不构成同业竞争,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
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须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二、专业投资机构基本情况
(一)合伙企业管理人
公司名称:海南砺思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砺思”)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60000MAA9209P6C
成立日期:2021年9月10日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地址:海南省三亚市吉阳区迎宾路中铁置业广场3楼301室A-001号
法定代表人:曹曦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服务(须
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许可业务外,
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截至本公告日合伙企业管理人出资结构:
股东名称/姓名 出资比例 出资额(万元)
曹曦 99% 990
何子器 1% 10
合计 100% 1000
主要投资领域:科技、信息技术、生命科学和消费行业
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说明:海南砺思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的
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是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人
砺思明棠的关联方,与其他参与投资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
未以直接或间接形式持有公司股份。
登记备案情况:已依照《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
登记备案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履行登记备案程序,已取得私募投资基金
管理人登记证书(管理人登记编码为:P1073165)。
海南砺思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
公司名称:天津砺思明棠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
“砺思明棠”)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04MA82Q1BK1H
成立日期:2026年5月11日
注册资本:3,600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主要经营场所:天津市南开区科研东路西侧天津科技广场5-1-1402-10(天开
园)
执行事务合伙人:天津砺思明钧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合伙人信息:曹曦(有限合伙人,出资比例69.4444%)、天津砺思明钧企业
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普通合伙人,出资比例30.5556%)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管理咨询;企业管理;财务咨询;信息咨询服务
(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
主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说明:砺思明棠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的
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与其他参与投资合伙企
业的有限合伙人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未以直接或间接形式持有公司股份。
砺思明棠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基金的基本情况
(1)基金名称:天津砺思星雀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组织形式:有限合伙企业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6MA82QBP558
(4)成立时间:2026 年 6 月 2 日
(5)基金目标规模:目标认缴出资总额人民币100,000万元(以最终实际认
缴出资额为准)
(6)注册地址:天津自贸试验区(空港经济区)中心大道华盈大厦318房间
(纳百川(天津)商务秘书有限公司托管第874号)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以自有资金从
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执行事务合伙人:天津砺思明棠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9)出资结构(最终情况以实际出资额及工商变更情况为准):
认缴出资额
合伙人名称 合伙人类型
(人民币万元)
天津砺思明棠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普通合伙人 100
上海盛趣数盟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15,000
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10,000
嘉兴飞图鸿元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有限合伙人 5,000
安阳战新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有限合伙人 5,000
李诚睿 有限合伙人 3,500
郑州航空港科创产业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有限合伙人 3,000
天津团泊华海海河创新产业发展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 有限合伙人
限合伙)
英科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2,000
天津仁爱阿基米德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有限合伙人 1,700
广州市粤财科通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有限合伙人 1,000
李海平 有限合伙人 1,000
湖州汇兴智格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有限合伙人 1,000
李群 有限合伙人 500
王剑伟 有限合伙人 400
付敏英 有限合伙人 300
孙琳 有限合伙人 300
魏宏锟 有限合伙人 300
马宝政 有限合伙人 200
其他有限合伙人 有限合伙人 47,700
合计 100,000
(10)关联关系及其他利益关系说明:砺思星雀基金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
益安排,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经查询,该企业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合伙协议》的主要内容
五(5)个周年日止。此后,经执行事务合伙人自行决定,可延长合伙企业的经
营期限两(2)次,每次不超过两(2)年;此后,经执行事务合伙人提出并经持
有合伙权益百分之五十(50%)以上的有限合伙人同意,经营期限可继续延长。
之出资方式均为人民币现金出资。
发企业。各合伙人应按照各自的投资成本分摊比例间接参与对被投资企业的投资。
(1)合伙企业协助被投资企业或其关联方在中国境内或境外直接或间接首
次公开发行上市后出售部分或全部被投资企业或其关联方股票而退出;
(2)合伙企业直接出让部分或全部被投资企业股权、出资份额或资产实现
退出;
(3)被投资企业解散、清算后,合伙企业就被投资企业的财产获得分配。
未经执行事务合伙人事先书面同意,有限合伙人不得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
转让其在合伙企业的全部或部分合伙权益,也不得将该等合伙权益直接或间接质
押、抵押或设定其他任何形式的担保或以其他方式处置给任何第三方。
由执行事务合伙人负责。合伙企业的全部闲置现金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待投资、
待分配及合伙企业费用备付的现金,可以临时投资方式进行管理。
执行事务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享有对合伙企业事务独
占及排他的执行权,包括但不限于:
(1)决定、执行合伙企业的投资及其他事务;以合伙企业的名义,决定合
伙企业取得、持有、管理、维持和处置合伙企业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投资性资
产、非投资性资产等;
(2)代表合伙企业行使作为被投资企业的股东或相关权益人所享有的权利,
包括但不限于对相关事项作出决定并行使表决权;
(3)采取为维持合伙企业合法存续、以合伙企业身份开展经营活动所必需
或适合的一切行动;采取行动以保障合伙企业的财产安全,减少因合伙企业的业
务活动而对合伙企业、合伙人及其财产可能带来的风险;
(4)开立、维持和撤销合伙企业的银行账户、证券账户,开具支票和其他
付款凭证;
(5)聘用或解聘托管机构(如下文定义)(如需)、专业人士、中介及顾
问机构向合伙企业提供服务;根据协议约定,聘请管理人或其他管理机构为合伙
企业提供投资管理、行政管理、日常运营管理等方面的服务,订立与合伙企业投
资管理、行政管理和日常运营管理有关的协议;
(6)为合伙企业的投资项目、合伙企业费用等决定合理的预留;
(7)为合伙企业的利益提起诉讼、应诉、进行仲裁、与争议对方进行谈判、
和解、采取其他法律行动或履行其他法律程序;
(8)根据适用法律和规范的规定及税务监管的要求,处理合伙企业的涉税
事项;
(9)代表合伙企业对外签署、交付和履行协议或其他有约束力的文件而无
需任何合伙人或其他人士的任何进一步行动、批准或表决;采取为实现合伙企业
目的、维护或争取合伙企业合法权益所必需的、符合适用法律和规范或协议约定
的其他行动;
(10)适用法律和规范及协议授权执行事务合伙人可以独立决定的其他事项。
受限于《合伙企业法》及本协议的相关约定,在有限合伙人未参与执行合伙
事务的前提下,以其认缴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有限合伙人有协
议授予的权利,包括根据相关适用法律和规范及协议的规定,就相关事项行使表
决权、获得定期报告、参与分配、转让合伙权益等。
在合伙企业经营期限内,除非协议另有约定或经管理人另行减免,每一有限
合伙人应按照协议的相关约定向管理人支付管理费。
如合伙企业接纳新的有限合伙人入伙,或现有有限合伙人追加认缴出资额,
则执行事务合伙人有权决定对新增的合伙企业出资额(即后续募集出资额)追加
自合伙企业首次交割日起的管理费,并要求有限合伙人将该等追加的管理费支付
给管理人。
(1)合伙企业的可分配资金,应在合伙企业取得该等收入后的六十(60)
日内或其他经执行事务合伙人合理确定的时点尽快进行分配。
(2)归属每一有限合伙人的金额,应当按照下列顺序进行实际分配:
额;
剩余分配。
可分配资金中的未使用出资额将根据各合伙人届时的实缴出资额中实际未
被使用的金额向相应的合伙人进行分配。
至合伙企业注销登记且协议所述权利义务均履行完毕后终止。
五、关于本次投资事项的其他说明
情形。
未参与砺思星雀基金认购,不存在在该基金中任职的情况。
及相关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在公司对该基金不形成控制的情况下,本次投资基金
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会计核算方式以公司审计机构审计确认意见为准。
六、投资目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和存在的风险
本次投资属于财务性投资,本次投资的目的是为了抓住科技创新领域的市场
机遇,依托基金专业团队优势和项目资源及渠道优势,拓宽公司的投资渠道,提
高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竞争实力和盈利能力。
本次投资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是在充分保障公司营运资金需求,不
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活动的情况下进行的,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不
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对相关行业技术路线与市场前景判断存在偏差,导致投资收益不及预期的风险。
业的市场竞争格局变化、技术路径更新迭代、行业政策调整等各因素影响,进而
影响基金份额价值,带来投资亏损风险。
属早期,可能存在技术研发不及预期、行业竞争激烈、内部管理不善等导致其商
业回报不及预期、投资价值无法按计划实现的风险,进而影响基金投资价值,导
致公司面临投资退出周期延长、退出路径收窄的情形,以及存在本次投资成本无
法部分或全部收回的风险。
经济、行业周期、市场竞争、政策环境、拟投资项目经营管理等多种因素影响,
可能存在持有的基金份额流动性较差,且客观上存在投资失败或亏损等不能实现
预期收益、不能及时有效退出的风险。
公司亦未就该投资提供任何担保或流动性支持安排。
公司将密切关注本次投资的后续进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投资后
续相关事宜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