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35 证券简称:中国天楹 公告编号:TY2026-35
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公司内部担保额度调剂情况
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天楹”或“公司”)分别于 2026
年 4 月 27 日、2026 年 6 月 24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 2025 年年度
股东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2026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
公司 2026 年度在现有担保总额的基础上,再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154.3 亿元的新
增担保额度,包括但不限于公司与控股子公司之间、各控股子公司之间及为参股
子公司提供的担保。
同时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股东会已授权公司董事长和经营管理层,在上述
规定的额度范围内审批公司与控股子公司之间、各控股子公司之间及为参股子公
司提供担保的具体事宜,并根据公司及各子公司的实际需求调整担保额度,签署
相关担保所必须的各项法律文件。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9 日在《中国证
券报》、《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 2026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
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TY2026-17)。
为满足子公司融资需要,公司在 2025 年年度股东会授权范围内,将全资子
公司江苏天楹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天楹”)未使用的担保额度中
天楹”),9,854.00 万元调剂至全资子公司江苏天楹环保能源成套设备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成套设备公司”)。上述调剂的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的 3.03%。本次调剂担保额度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已审批的新增 调剂前尚未使 本次调剂的担 调剂后可用
担保方 被担保方
担保额度 用的担保额度 保额度 担保额度
公司及子 江苏天楹 260,000.00 221,000.00 -33,604.00 187,396.00
公司 福州天楹 0 0 23,750.00 23,750.00
成套设备公司 0 0 9,854.00 9,854.00
上述担保额度调整系公司股东会批准与授权范围内事项,已获得公司董事长
审批同意,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
二、本次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事项一
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州天楹与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以下简称“厦
门银行福州分行”)签订《授信额度协议》,厦门银行福州分行向福州天楹提供
款。同时公司为前述融资事项所对应主合同项下福州天楹所负全部债务向厦门银
行福州分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
(二)担保事项二
公司全资子公司成套设备公司获得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安市支行
(以下简称“农业银行海安支行”)提供的 9,854.00 万元授信额度,用于成套设
备公司原材料采购。同时公司为前述融资事项所对应主合同项下成套设备公司所
负全部债务向农业银行海安支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签订合同编号为
上述担保事项的担保发生额在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 2025 年年
度股东会批准额度之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担保事项一
农村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城市生活垃
圾经营性服务。
(二)担保事项二
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的进出口
业务;工程勘察设计;工程管理服务;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电力工程施工总承
包;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
造。
四、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担保事项一
担保人: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
债务人:福州天楹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内签订的一系列合同(包括但不限于编号为 DGSX2026070562 的《授信额度协
议》)以及该一系列合同项下各单项授信文件(包括合同/协议、申请书、借款
借据等,下同)。
的授信额度。
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因汇率变动而引
起的相关损失、债务人应支付的其他款项、实现债权或者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在
内的全部债权。
分别计算,为主合同项下每一笔具体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二)担保事项二
担保人: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安市支行
债务人:江苏天楹环保能源成套设备有限公司
列业务合同。
约定的各类业务所形成的债权,担保的债权最高余额折合人民币 13,500.00 万元。
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确定由
债务人和担保人承担的迟延履行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保全保险费以及诉讼
(仲裁)费、律师费等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三年,每一主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主合同项下存在分期履行债务的,
该主合同的保证期间为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福州天楹和成套设备公司提供担保能有效提高其融资效
率,提升生产经营效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被担保公司皆为公司全资子
公司,资产状况较好,经营稳定,无不良贷款记录,同时公司对被担保公司拥有
实际控制权,公司为其在金融机构的融资提供担保,能切实做到有效的监督和管
控,风险可控,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担保皆系其为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向相关机构
申请贷款而提供的担保,没有其他对外担保,公司实际累计对子公司担保总额为
贷款,无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
七、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