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91 证券简称:通合科技 公告编号:2026-048
债券代码:123271 债券简称:通合转债
石家庄通合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
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石家庄通合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合科技”或“公司”)于2026
年7月16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
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
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置换金额为人民币
一、募集资金投入和置换情况概述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6〕951号),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注册申请。公
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5,219,327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按面值发行。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21,932,7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
费 用 人 民 币 8,939,365.76 元 ( 不 含 增 值 税 ) , 实 际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人 民 币
截至2026年6月8日止,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将募集
资金总额扣除承销费用6,603,773.58 元(不含增值税)后,将剩余募集资金
伙)已于2026年6月8日对公司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
告》(大信验字[2026]第1-00033号)。截止目前,公司募集资金已使用金额为
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专户银行、
保荐机构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和置换情况
为保障募投项目顺利进行,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已根据实际需要,以自
筹资金对募投项目进行前期投入。截至 2026 年 6 月 8 日,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置换安排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承 以自有资金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投资总额 拟置换金额
诺投资金额 已投入金额
数据中心用供配电系统及模
块研发生产项目
注:本公告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此外,公司以自有资金支付发行费用 105.73 万元(其中,支付保荐及承销
费用不含税金额为 94.34 万元,发行手续费用、信息披露及其他费用不含税金额
为 11.39 万元),本次拟置换金额为人民币 105.73 万元。
二、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实施情况
公司已在《石家庄通合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中对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作
出如下安排:“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
自有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本次置换事项与《募集说明书》中的内容一致,未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
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
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
月,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公司前述拟置换金额中,先期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涉及银行贷款的具体
情况如下:
募投项目名称 贷款发放银行 贷款期限 贷款金额(万元)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 2026/2/6-2035/11/23 47.35
公司河北省分行 2026/5/9-2035/11/23 77.19
数据中心用供配电系统 2026/5/28-2035/11/23 124.84
及模块研发生产项目 2026/5/28-2035/11/23 232.00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 2025/12/15-2034/12/10 1,803.99
有限公司石家庄高 2026/1/13-2034/12/10 108.34
新区科技支行
合计 3,336.39
三、履行的审议程序和意见
公司于 2026 年 7 月 16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
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上述议案亦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置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
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六个月内
进行置换的规定,置换内容及程序均符合相关规定。因此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截至 2026 年 6 月 8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
付发行费用金额为人民币 5,519.72 万元,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
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置换金额为人民币 5,519.72 万元。
(三)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
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董事会审议通过。
本次募集资金置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且置换
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综上,保荐人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
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无异议。
四、备查文件
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石家庄通合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二六年七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