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517 证券简称:陕西华达 公告编号:2026-024
陕西华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情况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6
年 7 月 17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6 年 7 月 17 日 9:15 至 15:00 的任
意时间。
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陕西华达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16 人,代表股份 92,147,545 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0.929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7 人,代表股份 91,700,000 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0.6332%。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09 人,代表股份 447,545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2959%。
(二)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09 人,代表股份 447,545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95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09 人,代表股份 447,545 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959%。
(三)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会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的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等。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
议案进行了表决: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92,056,04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9.9007%;反对 50,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549%;弃权 40,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44%。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356,04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9.5551%;反对 50,60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3061%;弃权 40,9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1387%。
任永珊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金诚同达(西安)律师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姓名:张宏远、张培
(三)结论性意见:
五、备查文件
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陕西华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