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00 证券简称:肇民科技 公告编号:2026- 050
上海肇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肇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1493 号),上
海肇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肇民科技”或“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5,900,000 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00 元,按面值发行,发行
总 额 为 人 民 币 590,000,000.00 元 。 公 司 本 次 发 行 的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为 人 民 币
为人民币580,968,065.04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6 年7月15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
并由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账情况进行审
验,出具了文号为天职业字[2026]33815 号的《验资报告》。
二、本次增加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存放和使用,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于 2026
年7 月 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设公司向不特定对
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授权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
同意公司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
集资金的专项存储和使用,并与拟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对募集资金的专项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根据相关规定,公司与募集资金开
户银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近日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
监管协议》,具体情况如下:
账户名称 开户行 募集资金专户账号
上海肇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限公司 上海松江支行
上海肇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限公司 上海松江支行
上海肇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限公司 上海分行
上海肇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 限公司上海金山区支行
三、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上海肇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松江支行(以下简称“乙方一”)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以下简称“乙方二”)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金山区支行(以下简称“乙方三”)
(“乙方一”、“乙方二、“乙方三”合称为“乙方”)
丙方: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丙方”)
于甲方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
决议授权范围内将专户内的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以符合深交所创业板监管规则规定
的现金管理产品形式存放,现金管理应当通过专户或者公开披露的产品专用结算账
户实施。甲方应将产品的具体金额、存放方式、存放账户、存放期限等信息及时通
知丙方。甲方承诺上述产品提前支取、到期或进行转让后将资金及时转入本协议规
定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并通知丙方。甲方实施现金管理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
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甲方应确保上述产品不得质押,乙方不得配合甲方办理上述产品的质押业务,
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如适用)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同时,乙方
应按月(每月10日前)向丙方提供上述产品受限情况及对应的账户状态,甲方授权
乙方可以向丙方提供前述信息。前述产品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并公告后,甲方才可
在授权的期限和额度内再次开展现金管理。
《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持续督导。丙方应当依据深交所创
业板监管规则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职责,并有权采取现场调查
、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乙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对
甲方现场调查时应同时检查募集资金专户存放情况。
乙方查询、复印甲方专户及甲方募集资金涉及的相关账户(包括现金管理账户,专
户及相关账户下文统称为“账户”)的资料;乙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
供所需的有关账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及其他项目组成员向乙方查询甲方账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
合法身份证明;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账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
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丙方出具的介绍信。
抄送给丙方。
凭证)的要素是否齐全,印鉴是否与监管账户预留印鉴相符,并对募集资金用途是
否与约定一致进行形式审核。
的20%(以孰低为准)的,甲方及乙方应当在付款后5个工作日内及时以邮件方式通
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应当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按本协议第16条的要求向甲方、乙方书面
通知更换后的保荐代表人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获取对账单。
,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查询与调查账户情形的,甲方可以主动或在丙方的要求下单
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各自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至账户资金(含现金管理产品资金,下同)
全部支出完毕,且丙方督导期结束后失效。若账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且乙方已向丙
方提供完整的专户对账单,甲方有权向乙方申请注销专户。
方造成损失,违约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并赔偿守约方因此而遭受的所有
损失和费用。
协商解决。如果协商解决不成,各方同意以方案一处理。
【方案一】提交位于北京的北京仲裁委员会并按其提交仲裁时有效的仲裁规则
进行最终裁决。仲裁应用中文进行。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方案二】向甲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方案三】向乙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其余留甲方备用。
四、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上海肇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