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38 证券简称:冠昊生物 公告编号:2026-032
冠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鉴于冠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已
经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
选举,并于 2026 年 7 月 17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六次会议、第六届
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和《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
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第七届董事会组成和任期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由 5 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 3 名,独立董事 2 名,
任期自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二、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情况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张永明先生、赵峰先生、汪
健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邓超先生、杨碧云女士为公
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邓超先生、杨碧云女士已取得
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上述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上述董事候选人经股东会选举通过后组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自公司
三、合规性说明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
认为上述候选人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任职资格。独立董事人数的比例不低于董事会
成员的三分之一,拟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
的二分之一。
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就任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全
体成员将依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董事
职责。
特此公告。
冠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件一: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张永明先生:1972 年出生,中国国籍,管理学博士,中欧国际商学院工商
管理硕士。现任南京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广州永金源投资有限
公司执行董事;北京天佑兴业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广东永明新能源技术有限
公司执行董事;北京永新源生态农业有限公司董事;北京天佑投资有限公司董事
长;西藏金淦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北京天佑瑞元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江苏天佑金淦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北京长江兴业资产管理有限公
司执行董事;公司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日,张永明、林玲夫妇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其通过北京世纪天
富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北京天佑瑞元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西藏金淦企业
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广东知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合计持有公
司股份 70,411,08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6.55%。其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
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作
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赵峰先生:1978 年出生,中国国籍,南通医学院临床医学专业,上海交通
大学-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 EMBA。2008 年 4 月加入公司,历任公司销售经理、
销售总监、副总经理。现任公司总经理,兼任上海冠昊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总经理,
具有丰富的医药营销实践和管理经验。
截至本公告日,赵峰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13,825 股,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
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其从未受
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所规
定的情形,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汪健先生:1972 年 6 月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1995 年毕业于广州金
融学院,先后任职于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部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现任
职于北京天佑投资有限公司投资部。
截至本公告日,汪健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其从未受过中国证
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
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
相关规定。
附件二: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邓超先生:1965 年出生,中国国籍,管理科学与工程博士。1991 年 3 月至
曾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国家科技部软科学基金等项目及
各类横向项目 20 余项。曾任株洲千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湖南长远锂
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帕瓦新
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湖南长银五八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邓超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其从未受过中国证
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
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
相关规定。
杨碧云女士:1977 年出生,中国国籍,中山大学经济学博士,英国伦敦西
斯敏特大学访问学者,广东外语外贸大学金融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曾任广东
外语外贸大学国际经济贸易学院助教、讲师、副教授;天地壹号饮料股份有限公
司独立董事。曾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省部级课题及教研项目 10 余项,曾获
教育部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二等奖、广东省金
融学会科研成果(著作类)一等奖、第五届“刘诗白经济学奖”。现任广东外语
外贸大学金融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广州市华南财富管理中心研究基地研
究员、广东省金融开放与资产管理中心研究员;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杨碧云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
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其从未受过中
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所规定的
情形,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
程》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