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須予披露的交易 自願性公告
聯合公告
深高速認購結構性存款產品
認購結構性存款產品
深 圳 國 際 及 深 高 速 ( 深 圳 國 際 擁 有 約 47.30% 權 益 的 附 屬 公 司 ) 各 自 的
董 事 會 宣 佈 ,深 高 速 於 2026 ? 3 月 31 日 認 購 了 本 金 為 人 民 幣 4 億 元
的 結 構 性 存 款 產 品 (第 一 期 ), 並 於 2026 ? 7 月 17 日 進 一 步 認 購 了 本
金 為 人 民 幣 4 億 元 的 結 構 性 存 款 產 品 (第 二 期 )。
上市規則涵義
由 於 深 高 速 認 購 的 結 構 性 存 款 產 品 均 由 同 一 家 銀 行 發 行 且 於 12 個 月
內 完 成 , 故 此 , 根 據 上 市 規 則 第 14.22 條 及 14.23(1) 條 , 認 購 結 構 性
存款產品的交易須合併計算。
對 於 深 高 速 而 言 ,認 購 結 構 性 存 款 產 品 (第 一 期 )及 結 構 性 存 款 產 品 (第
二 期 )( 不 論 按 獨 立 基 準 或 經 合 併 計 算 )適 用 的 百 分 比 率 均 低 於 5% , 故
此 上 述 認 購 可 豁 免 遵 守 上 市 規 則 第 14 章 項 下 的 申 報 、 公 告 及 股 東 批
准規定。
對於深圳國際而言,認購結構性存款產品經合併計算的一項或多項適
用 百 分 比 率 超 過 5% 但 均 低 於 25% , 故 構 成 深 圳 國 際 的 須 予 披 露 的 交
易 , 因 此 須 遵 守 上 市 規 則 第 14 章 項 下 的 申 報 及 公 告 規 定 , 但 獲 豁 免
遵守股東批准規定。
認購結構性存款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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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 圳 國 際 及 深 高 速 (深 圳 國 際 擁 有 約 47.30%權 益 的 附 屬 公 司 )各 自 的 董
事 會 宣 佈 , 深 高 速 於 2026 ? 3 月 31 日 認 購 了 本 金 為 人 民 幣 4 億 元 的
結 構 性 存 款 產 品 (第 一 期 ), 並 於 2026 ? 7 月 17 日 進 一 步 認 購 了 本 金
為 人 民 幣 4 億 元 的 結 構 性 存 款 產 品 (第 二 期 )。
結構性存款產品的主要條款如下:
(1) 結 構 性 存 款 產 品 (第 一 期 )
認購日期 : 2026 ? 3 月 31 日
認購人 : 深高速
發行銀行 : 江蘇銀行
產品名稱 : 對 公 人 民 幣 結 構 性 存 款 2026 年 第 29 期 190
天 F款
產 品 收 益 類 : 保本浮動收益型
型
產品期限 : 由 2026 ? 4 月 1 日 起 計 為 期 190 日
認購本金 : 人民幣 4 億元
收益率區間 : 1.00%或 2.35%
(2) 結 構 性 存 款 產 品 (第 二 期 )
認購日期 : 2026 ? 7 月 17 日
認購人 : 深高速
發行銀行 : 江蘇銀行
產品名稱 : 對 公 人 民 幣 結 構 性 存 款 2026 年 第 77 期 192
天 M款
產 品 收 益 類 : 保本浮動收益型
型
產品期限 : 由 2026 ? 7 月 20 日 起 計 為 期 19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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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購本金 : 人民幣 4 億元
收益率區間 : 1.00%或 1.82%或 2.02%
認購結構性存款產品的理由及裨益
深高速認購的結構性存款產品均屬保本型,風險可控。深高速認購結
構性存款產品是在確保不影響 A 股發行募集資金投資計劃、保證募集
資 金 安 全 的 前 提 下 ,合 理 利 用 部 分 暫 時 閑 置 的 募 集 資 金 進 行 現 金 管 理 ,
可以提高資金使用效率,更好地實現資金保值增值,增加整體收益。
綜上所述,深圳國際及深高速各自的董事會認為,認購結構性存款產
品項下的交易均按正常商業條款訂立,屬公平合理,符合深圳國際、
深高速及彼等各自之股東的整體利益。
有關各方的一般資料
深高速
深高速及其附屬公司主要從事收費公路及大環保業務的投資、建設及
經營管理。
深圳國際
深 圳 國 際 及 其 附 屬 公 司 主 要 從 事 物 流 、收 費 公 路 、港 口 及 大 環 保 業 務 。
深圳國際以粵港澳大灣區、長三角、京津冀以及主要物流節點城市為
主要戰略區域,通過投資併購、重組與整合,重點介入「水陸空鐵」
四 大 領 域 (主 要 為 : 內 河 碼 頭 、 城 市 綜 合 物 流 園 、 機 場 航 空 貨 站 和 鐵 路
樞 紐 貨 站 )及 收 費 公 路 等 物 流 基 礎 設 施 的 投 資 、建 設 與 經 營 ,在 此 基 礎
上向客戶提供倉儲智能化和冷鏈倉配運一體化等物流增值服務,業務
領 域 拓 展 至「 物 流 +商 貿 」等 產 業 相 關 土 地 的 綜 合 開 發 、大 環 保 產 業 投
資與運營等細分市場。
江蘇銀行
江蘇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為一家於中國成立的銀行,其股份於上海證券
交 易 所 上 市 (股 份 代 號 :600919)。 江 蘇 銀 行 為 江 蘇 銀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之
深圳科技支行。
據深圳國際及深高速各自董事所知、所悉及所信,並經過一切合理查
詢,江蘇銀行及其最終實益擁有人均為獨立於深圳國際、深高速及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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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各自之關連人士的第三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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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規則涵義
由 於 深 高 速 認 購 的 結 構 性 存 款 產 品 均 由 同 一 家 銀 行 發 行 且 於 12 個 月
內 完 成 ,故 此 ,根 據 上 市 規 則 第 14.22 條 及 14.23(1)條 ,認 購 結 構 性 存
款產品的交易須合併計算。
對 於 深 高 速 而 言 , 認 購 結 構 性 存 款 產 品 (第 一 期 )及 結 構 性 存 款 產 品 (第
二 期 )(不 論 按 獨 立 基 準 或 經 合 併 計 算 )適 用 的 百 分 比 率 均 低 於 5%,故 此
上 述 認 購 可 豁 免 遵 守 上 市 規 則 第 14 章 項 下 的 申 報 、公 告 及 股 東 批 准 規
定。
對於深圳國際而言,認購結構性存款產品經合併計算的一項或多項適
用 百 分 比 率 超 過 5% 但 均 低 於 25% , 故 構 成 深 圳 國 際 的 須 予 披 露 的 交
易 ,因 此 須 遵 守 上 市 規 則 第 14 章 項 下 的 申 報 及 公 告 規 定 ,但 獲 豁 免 遵
守股東批准規定。
釋義
於本聯合公告內,除文義另有所指外,下列詞彙具備以下涵義:
「A 股發行」 指 深 高 速 於 2025 年 3 月 27 日 完 成 ,向 特 定 對 象
發 行 357,085,801 股 新 A 股 ,募 集 資 金 約 人 民
幣 47 億 元
「香港」 指 中國香港特別行政區
「香港聯交所」 指 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江蘇銀行」 指 江蘇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科技支行
「上市規則」 指 香港聯交所證券上市規則
「中國」 指 中華人民共和國
「人民幣」 指 人民幣,中國的法定貨幣
「結構性存款產品 指 深 高 速 於 2026 ? 3 月 31 日 向 江 蘇 銀 行 認 購 人
(第 一 期 )」
民 幣 4 億 元 ,期 限 為 190 天 的 結 構 性 存 款 產 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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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構性存款產品 指 深 高 速 於 2026 ? 7 月 17 日 向 江 蘇 銀 行 認 購 人
(第 二 期 )」
民 幣 4 億 元 ,期 限 為 192 天 的 結 構 性 存 款 產 品
「 結 構 性 存 款 產 指 結 構 性 存 款 產 品 (第 一 期 )及 結 構 性 存 款 產 品
品」 (第 二 期 )
「深高速」 指 深 圳 高 速 公 路 集 團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一 家 於 中 國
註冊成?的股份有限公司,其 H 股於香港?
交 所 主 板 上 市 ,股 份 代 號 00548,而 A 股 於 上
海 證 券 交 ? 所 上 市 , 股 份 代 號 600548
「深圳國際」 指 深 圳 國 際 控 股 有 限 公 司 ,一 家 於 百 慕 達 註 冊 成
?的有限公司,其股份於香港聯交所主板上
市 , 股 份 代 號 00152
「 %」 指 百分比
承董事會命 承董事會命
深圳國際控股有限公司 深圳高速公路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聯席公司秘書 公司秘書
劉旺新 趙桂萍
於本聯合公告之日,深圳國際董事會的成員包括執行董事李海濤先生、劉征宇先生、王
沛航先生及劉秀麗女士;非執行董事蔡曉平先生;以及獨立非執行董事潘朝金先生、曾
志博士、王國文博士及丁春艷教授。
於本聯合公告之日,深高速董事會的成員包括執行董事廖湘文先生、姚海先生和金貞媛
女士;非執行董事侯聖海先生、陳雲江先生、伍燕淩女士和張堅女士;以及獨立非執行
董事李飛龍先生、繆軍先生、徐華翔先生和顏延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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