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03 证券简称:何氏眼科 公告编号:2026-032
辽宁何氏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概述
为充分利用专业投资机构在投资并购领域的广泛布局及资源整合能力,促进
公司未来发展,围绕生物技术、医疗健康领域进行产业布局,2026 年 1 月 29 日,
辽宁何氏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何氏眼科”)召开第三
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基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人民币 8,000 万元作为有限合伙人与上海三益浦清
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三益浦清”、“执行事务合伙人”)及其他
有限合伙人共同设立上海浦清本草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本
草基金”或“合伙企业”)。本草基金目标认缴出资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00,000 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29 日和 2026 年 4 月 3 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基金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6-005)、
《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设立产业基金完成私募投资
基金备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1)。
二、投资基金的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三益浦清的通知,本草基金增加有限合伙人及部分合伙人增
资并重新签署了《上海浦清本草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本
次引入新合伙人后,本草基金的出资额由 28,500 万元增加至 50,250 万元。具体
情况如下:
(一)本次增加有限合伙人的基本情况
(1)有限合伙人一:
企业名称:上海国投先导生物医药私募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国投先导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温治)
成立日期:2024-07-22
出资额:2,250,100 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张江路 58、92 号 18 幢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
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
(除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权益结构:
序号 合伙人名称 出资比例 认缴出资额(万元)
(2)有限合伙人二:
企业名称:上海浦东天使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浦东天使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浦东私募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3-07-07
出资额:200,000 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中科路 1699 号第 5 层(实际楼层
第 4 层)501 单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权益结构:
序号 合伙人名称 出资比例 认缴出资额(万元)
(二)本次新增有限合伙人及部分合伙人增资后本草基金各合伙人认缴出资
情况
本次新增有限合伙人及部分合伙人增资后本草基金各合伙人认缴出资及占比
情况如下:
序 认缴出资额 认缴比
合伙人名称 类型
号 (万元) 例
北京中关村科学城三期科技成长股权投资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上海未来启点私募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
上海国投先导生物医药私募投资基金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
上海浦东天使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二次募集规模(小计) - 50,250 100.00%
注:上述表格中:北京中关村科学城三期科技成长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
未来启点私募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认缴出资额分别由5,700万元增至10,050万元。
本草基金在最后交割日的认缴出资总额预计为人民币十亿元。
(三)合伙协议主要变更条款
原协议 变更后
有限合伙人的金额,应当实际分配给普通合 金额,应当实际分配给特殊有限合伙人;经
伙人和特殊有限合伙人,归属每一其他有限 初步划分归属于普通合伙人的可分配收入金
合伙人的金额,应当按照下列顺序进行实际 额(“普通合伙人可得分配”),应先乘以
分配: 特定比例(该“特定比例”为:任一除特殊
(1)首先,实缴出资额返还。百分之百 有限合伙人以外的其他有限合伙人(“其他
(100%)向该有限合伙人进行分配,直至该 有限合伙人”)的认缴出资额÷全体其他有
有限合伙人根据本第(1)段累计获得的收益 限合伙人的认缴出资额之和(任何有限合伙
分配总额等于其届时缴付至合伙企业的实缴 人发生减资的,则其认缴出资额应自始扣减
出资额; 该等减资的部分),由此就每一其他有限合
(2)其次,优先回报分配。如有余额,百分 伙人分别计算出的普通合伙人可得分配,与
之百(100%)向该有限合伙人进行分配,直 经初步划分归属于每一其他有限合伙人的可
至其在上述(1)段下累计所获分配额获得按 分配收入金额,一起按照下列顺序进行实际
照单利百分之八(8%)/年的回报率计算所得 分配:
的优先回报(
“优先回报”
)。就按照上述第(1) 第一阶段:
款向该有限合伙人作出的每一笔分配额的优 就每一其他有限合伙人而言,归属于其的可
先回报而言,其计算期间为该笔分配额对应 分配收入、以及普通合伙人可得分配乘以特
的该有限合伙人每一期实缴出资额的实际到 定比例的部分,按有限合伙人优先返本的原
账之日起,至该有限合伙人收回该部分实缴 则,在该其他有限合伙人与普通合伙人之间
出资额之日止; 进行如下分配:
(3)然后,绩效收益追补。如有余额,百分 (1) 首先,有限合伙人实缴出资额
之百(100%)向普通合伙人和特殊有限合伙 返还。百分之百(100%)向该其他有限合伙
人进行分配,直至按照本第(3)段向普通合 人进行分配,直至该其他有限合伙人根据本
伙人和特殊有限合伙人累计分配的金额等于 第(1)段累计获得的收益分配总额等于其届
该有限合伙人根据上述第(2)段累计获得的 时缴付至合伙企业的实缴出资额;
优先回报及普通合伙人和特殊有限合伙人依 (2) 其次,普通合伙人实缴出资额
照本第(3)段累计分配额之和的百分之二十 返还。百分之百(100%)向普通合伙人进行
(20%); 分配,直至普通合伙人就该其他有限合伙人
(4)最后,超额收益分配。如有余额,(a) 根据本第(2)段累计获得的收益分配总额等
百分之八十(80%)分配给该有限合伙人,(b) 于其届时缴付至合伙企业的实缴出资额乘以
百分之二十(20%)分配给普通合伙人和特 特定比例;
殊有限合伙人(普通合伙人和特殊有限合伙 第二阶段:
人根据第(3)段和本第(4)(b)段所获得的 在完成第一阶段分配的前提下,普通合伙人
分配称为“绩效收益”)。 可得分配金额应当全部实际分配给普通合伙
人,经初步划分归属于各其他有限合伙人的
金额应当分别按照以下顺序,在该其他有限
合伙人与普通合伙人之间进行实际分配:
(3)其次,优先回报分配。如有余额,百分
之百(100%)向该有限合伙人进行分配,直
至其在上述(1)段下累计所获分配额获得按
照单利百分之八(8%)/年的回报率计算所得
的优先回报(
“优先回报”)。就按照上述第(1)
段向该有限合伙人作出的每一笔分配额的优
先回报而言,其计算期间为该笔分配额对应
的该有限合伙人每一期实缴出资额的实际到
账之日起,至该有限合伙人收回该部分实缴
出资额之日止;
(4)然后,绩效收益追补。如有余额,百分
之百(100%)向普通合伙人进行分配,直至
按照本第(4)段向普通合伙人累计分配的金
额等于该有限合伙人根据上述第(3)段累计
获得的优先回报及普通合伙人依照本第(4)
段累计分配额之和的百分之二十(20%);
(5)最后,超额收益分配。如有余额,(a)
百分之八十(80%)分配给该有限合伙人,(b)
百分之二十(20%)分配给普通合伙人(普
通合伙人根据第(4)段和本第(5)(b)段所
获得的分配称为“绩效收益”)。
除上述条款之外,其他主要内容未发生变更。
三、本次新增有限合伙人的政策及依据
本次本草基金新增有限合伙人是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各方协商一致的结
果,各方均按照出资金额确定其投资的权益比例,按照市场规则进行,符合有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有失公允或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及
其他各方基于充分讨论和协商后,重新签署了合伙企业合伙协议,公司认缴出资
额未发生变化。
四、本次新增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及对公司的影响
新增合伙人的主要目的是根据原定基金募资方案增加合伙企业,有助于进一
步提升本草基金的投资能力。上述新增合伙人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新增
事项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草基金的后续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上海浦清本草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
特此公告。
辽宁何氏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