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21 证券简称:英诺激光 公告编号:2026-030
英诺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英诺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
会议于2026年7月17日(星期五)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
通知已于2026年7月13日通过微信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
实际出席董事7人。其中,董事ZHAO XIAOJIE、LIN DEJIAO、侯丹、代明华、王涛
共5人以通讯方式出席。
会议由董事长ZHAO XIAOJIE主持,董事会秘书张勇、证券事务代表白静列席。
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
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及
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新增股份已于2026年1月7日(第一批次)、2026年4
月29日(第二批次)上市,公司股本总数由152,151,932股增至152,869,941股,
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52,151,932.00元增至人民币152,869,941.00元。根据相关法
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对《公司章程》中的第六条(注册资本)、第二十条(股本
总数)进行修订,其它条款不变。
根据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
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变更相关工商登记。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增
加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公告》(2026-031)、
《公司章程》。
(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根据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将“股东大会”变更为
“股东会”,将“战略委员会”变更为“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并取消
“监事会”;将“市场部”由二级部门调整为一级部门。公司对组织架构的上述
调整,能进一步完善治理结构、满足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授权经营管理层负责实
施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调
整公司组织架构的公告》(2026-032)。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英诺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七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