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37 证券简称:超卓航科 公告编号:2026-034
湖北超卓航空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 2025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分别由 31.35
元/股调整为 31.01 元/股。
湖北超卓航空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名称: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超卓航科”)于 2026 年 7 月 1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
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 2025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根据《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22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及《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对
调整,分别由 31.35 元/股调整为 31.01 元/股。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于审议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审议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
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
司独立董事就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2022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2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
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露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
托,独立董事周洁女士作为征集人,就公司 2022 年 12 月 16 日召开的 2022 年第
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股权激励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信息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
收到任何人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2 年 12 月 9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
情况说明》。
了《关于审议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审议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
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露《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
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
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前
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
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
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
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
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
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
表了核查意见。
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
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
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
期届满暨作废部分已授予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
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 2022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
发表了核查意见。
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第一
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
发表了核查意见。
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部分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股份归属登记手续,本次共计归属了 78,642
股股票,归属人数 15 人,本次归属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5 年 12 月 15 日。具
体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0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超卓航科关于
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9)。
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
案》、《关于作废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相应意见。
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的
议案》。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相应意见。
(二)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于<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
摘要的议案》、《关于<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湖北超
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就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相
应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3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www.sse.com.cn,下同)的相关公告。
票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信息进行了内部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董事会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2025 年 12 月 24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超卓航科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
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关于<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关于<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下简称
“《考核管理办法》”)以及《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湖北超卓航空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于向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
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激励计划截至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发表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相关公告。
于作废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相应意见。
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的
议案》。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相应意见。
二、本次调整的具体情况
(一)本次调整事由
根据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
规定,在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获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完成归属登记前,
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派息、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等
事宜,则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将依据激励计划作以调整。
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20 日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2025 年度
利润分配预案》,并于 2026 年 7 月 1 日披露了《超卓航科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
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6-027),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实施
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40 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不送红股,合计派发现金红利 30,061,531.80 元(含税)。
鉴于上述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及 2025 年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均需调整。
(二)调整方法
根据《激励计划》规定,公司发生派息事项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
的调整方法如下:
P=P0-V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大于 1。
根据以上公式,本次激励计划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P=31.35 元/股-0.34 元/股
=31.01 元/股。
根据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2025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分别授权,
本次调整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限
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
有关规定,本次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四、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经审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经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并实施完毕,公司董事会根据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
会及 2025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的分别授权,对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及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分别进行调整,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 2022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授予
价格调整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授予价格调整符合《上市公司
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北京市君泽君(武汉)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
公司本次授予价格调整的相关事项已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授予
价格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
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湖北超卓航空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