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83 证券简称:首华燃气 公告编号:2026-068
首华燃气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董事兼高级管理人员王志红、高尚芳、董事罗传容、高级管理人员张
骞、李春南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
致。
特别提示:
人员王志红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即 2026 年 8 月
总股本比例 0.009%)。
人员高尚芳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即 2026 年 8 月
总股本比例 0.019%)。
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即 2026 年 8 月 10 日至 2026 年
(即 2026 年 8 月 10 日至 2026
骞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
年 11 月 9 日)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26,25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春南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即 2026 年 8 月 10 日至
比例 0.008%)。
首华燃气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董
事兼高级管理人员王志红、高尚芳、董事罗传容、高级管理人员张骞、李春南分别
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姓名 职务 持有股份总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王志红 董事长、总经理 141,000 0.037
高尚芳 董事、副总经理 288,000 0.075
罗传容 董事 105,000 0.027
张骞 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 105,000 0.027
李春南 财务总监 129,000 0.033
注:持股比例以公司 2026 年 7 月 10 日发布的《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
公 告 》 中 ,2026 年 6 月 30 日 中 国 证 券 登 记 结 算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深 圳 分 公 司 登记 的 总 股 本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拟减持数量占总
拟减持数量不超
减持主体 股份来源 减持方式 股本比例不超过
过(股)
(%)
股权激励授予且已
王志红 集中竞价 35,250 0.009
归属股份
股权激励授予且已
高尚芳 集中竞价 72,000 0.019
归属股份
股权激励授予且已
罗传容 集中竞价 26,250 0.007
归属股份
股权激励授予且已
张骞 集中竞价 26,250 0.007
归属股份
股权激励授予且已
李春南 集中竞价 32,250 0.008
归属股份
若上述相关减持期间内,公司有增发、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
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二)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上述股东作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在公司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
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
股份。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拟减持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严格履行上述承诺,本
次拟减持股份不存在违反其股份锁定承诺的情况,后续将继续严格遵守减持规则的
相关规定履行承诺。
(三)上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在减持期间,上述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择机决定是否实
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以及实施过程中的具体减持时间、减持数量等,减持的数量
和价格存在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上述股东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股票减持计划系正常减持行
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导致公
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三)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上述股东承诺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四、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首华燃气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七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