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04 900902 证券简称:市北高新 市北 B 股 公告编号:2026-023
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与投资设立上海新静普创业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市北高新”或“公司”)拟与上
海静投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静投股权”)及上海子彬投资管
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子彬投资”)共同投资设立上海新静普创业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暂定名,以工商最终核准登记的名称为准,以下简称“合伙企
业”或“新静普基金”或“基金”)。合伙企业总认缴出资额为人民币 4,500 万元,
公司作为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认缴人民币 2,245.50 万元,占基金本
次总认缴出资金额的 49.90%。
?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参与投资设立合伙企业事项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
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交易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未达到股东会审议标准。
? 相关风险提示:本次投资的基金后续需完成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
备案,实施过程存在不确定性,如遇不可预计或不可抗力等其他因素的影响
可能存在设立过程中因审批未获通过、登记备案未能完成等风险。合伙企业
设立过程中可能因合伙人未能缴足认缴资金等客观原因导致基金未能成功募
足资金的风险。基金具有投资周期长、流动性较低等特点,在投资过程中将受
宏观经济、法律法规、行业周期、投资标的公司经营管理等多种因素影响,可
能存在因决策或行业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导致投资项目不能实现预期收益、
无法及时有效退出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合作情况概述
(一)合作的基本概况
为进一步加大公司产业投资力度,拓展“基地+基金”、“投资+孵化”产业
投资体系,公司拟与静投股权、子彬投资共同投资设立新静普基金,基金认缴
出资额为人民币 4,500 万元,公司作为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认缴
人民币 2,245.50 万元,占基金本次总认缴出资金额的 49.90%。
?与私募基金共同设立基金
□认购私募基金发起设立的基金份额
投资类型
□与私募基金签订业务咨询、财务顾问或市值管理服务等
合作协议
私募基金名称 上海新静普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
? 已确定,具体金额(万元):2,245.50
投资金额
□ 尚未确定
?现金
□募集资金
出资方式 ?自有或自筹资金
□其他:_____
□其他:______
上市公司或其子 ?有限合伙人/出资人
公司在基金中的 □普通合伙人(非基金管理人)
身份 □其他:_____
私募基金投资范 □上市公司同行业、产业链上下游
围 ?其他:专项投资于科创企业股权项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是否需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和有关部门批准。
公司于 2026 年 7 月 16 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参与投资设立上海新静普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议
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
参与投资设立合伙企业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
议。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负责签署合伙协议并根据合伙协议的约定履行相关
责任并行使相关权利。
(三)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行为。
二、合作方基本情况
(一)私募基金管理人/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
法人/组织全称 上海子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私募基金
协议主体性质
□其他组织或机构
企业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91310118350932174N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不适用
备案编码 P1032414
备案时间 2016 年 7 月 21 日
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
范惠众
合伙人
成立日期 2015 年 7 月 17 日
注册资本/出资额 5,000 万人民币
实缴资本 1,730.59 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 上海市普陀区云岭东路 89 号 2、3、21、22 层
主要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龙阳路 2277 号 1509 室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 范惠众
主营业务/主要投资领 资产管理,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
域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 □是 ?否
□有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
□董监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及上述主体控
是否有关联关系
制的企业
□其他:_______
?无
单位:万元
科目 2026 年 3 月 31 日 2025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7425.14 6826.76
负债总额 5473.18 4595.89
所有者权益总额 1951.62 2230.87
资产负债率 73.71% 67.32%
科目 2026 年 1-3 月 2025 年度
营业收入 - 3371.24
净利润 -278.90 600.71
子彬投资 2025 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
计,2026 年 1-3 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子彬投资作为本次合作投资基金的管理人,具备规范的运营模式与专业的
投资管理团队,并已经依照《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及《私募投资
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规范
性文件及行业规定履行了登记备案,登记编号:P1032414。
子彬投资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未计划增
持公司股份,与公司不存在其他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
其他关系,也不存在相关利益安排以及与第三方存在其他影响公司利益的安
排。
(二)有限合伙人
(1)基本情况
法人/组织名称 上海静投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91310000MA1FL3849R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不适用
成立日期 2016/11/22
注册地址 上海市静安区西康路 658 弄 5 号 3 层
主要办公地址 上海市静安区康定东路 20 号
法定代表人 徐刚
注册资本 29,350 万人民币
股权投资管理,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投资咨询。【依
主营业务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活动】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 上海静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有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
□董监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及上述主体控制
是否有关联关系
的企业
□其他:_______
?无
静投股权不存在失信情况、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事项、与公司之间不存在
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他关系,也不存在相关利益安
排以及与第三方存在其他影响公司利益的安排。
三、与私募基金合作投资的基本情况
(一)合作投资基金具体信息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基金尚未设立,基金认缴出资额为人民币 4,500 万元。
基金管理人为上海子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认缴出资 本次合作 本次合作
序号 投资方名称 身份类型 金额 前持股/出 后持股/出
(万元) 资比例(%) 资比例(%)
上海子彬投资管理 普通合伙人/
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
上海静投股权投资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市北高新股份
有限公司
合计 4,500.00 0 100.00
(二)投资基金的管理模式
管理人根据本协议的约定向本合伙企业提供投资服务以及组合管理服务,包
括对潜在投资项目进行调查、分析、协商,监控被投资企业的绩效,并就出售机
会向本合伙企业提供建议等。
普通合伙人负责组建投资决策委员会(“投资决策委员会”),并向该委员
会提交审议有关投资和处置机会。投资决策委员会由 5 名委员组成,其中管理人
委派 3 名,有限合伙人分别委派各 1 名。对于任何被投资企业的投资和处置决
议,需得到投资决策委员会至少五分之三(含)(需包括静投股权及市北高新委
派的委员)票数的同意方为有效,表决时委员一人一票。
本基金的普通合伙人为上海子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普通合伙人对本基金债
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公司及其他合伙人为有限合伙人,除适用法律和规范另有规定,有限合伙人
以其认缴出资为限根据合伙协议的约定对基金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本合伙企业的基金产品存续期限为 7 年,自首次交割日起算(“存续期限”)。
本合伙企业首次交割日起的前 2 年为本合伙企业的“投资期”(如第二次交割超
过首次交割日起 2 年,则投资期顺延至第二次交割日后 30 日),投资期结束后的
存续期限为本合伙企业“退出期”
(如被投资项目提前退出,则退出期提前结束)。
在投资期(包括投资期的延长期间)为合伙企业实缴资本总额的 1%/年,退
出期为合伙企业实缴资本总额的 0.75%/年;清算期与延长期不予收取管理费。管
理费应每年一次预先支付,首次支付时间为合伙企业的第一次交割日后三日内,
之后年度以第一次交割日为周年日,后推三日内支付。如年度管理费在任何一年
适用的管理费计算基数、费率不同,则应分段按月、分别计算。
合伙企业任一投资项目全部或部分退出后,将按照下述约定进行分配:
(1)资本返还:首先,应按照各合伙人的实缴出资比例,将各投资项目可
分配收入分配给各合伙人,直至全体合伙人收到的累计分配金额与其在本合伙企
业的全部实缴出资额相等。
(2)优先回报:其次,在上述第(1)项分配后如有余额,则在合伙人之间
按其实缴出资比例进行分配,直至各合伙人就其全部实缴出资(从打款之日起算)
实现年化 6%单利的门槛收益率(该等分配总额称为“优先回报”)。
(3)99/1 分割:最后,在上述第(2)项分配后如还有余额,则将剩余可分
配收入的 99%分配给各合伙人(并按照各合伙人在本合伙企业的实缴出资比例
进行分配),1%分配给普通合伙人。
(三)投资基金的投资模式
本合伙企业仅专项投资于科创企业股权项目。
通过投资优质项目,选择合适的时机和合理的价格退出项目,实现价值的兑
现。
本合伙企业投资的项目将主要通过上市、并购、股权转让等方式退出。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参与设立投资基金,承担的投资风险敞
口规模不超过公司本次认缴出资额人民币 2,245.50 万元。公司在合理控制风险的
前提下开展股权投资业务,以获取中长期投资回报。本次投资与公司主营业务不
存在冲突,此项合作投资事项不会导致同业竞争。本次投资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
生产经营活动,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风险提示
本次投资的基金后续需完成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实施过程存在不
确定性,如遇不可预计或不可抗力等其他因素的影响可能存在设立过程中因审批
未获通过、登记备案未能完成等风险。
合伙企业设立过程中可能因合伙人未能缴足认缴资金等客观原因导致基金
未能成功募足资金的风险。
基金具有投资周期长、流动性较低等特点,在投资过程中将受宏观经济、法
律法规、行业周期、投资标的公司经营管理等多种因素影响,可能存在因决策或
行业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导致投资项目不能实现预期收益、无法及时有效退出的
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将密切关注合伙企业的后续进展情况,并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
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七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