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33 证券简称:蓝思科技 公告编号:临 2026-046
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现
场会议于 2026 年 7 月 16 日下午 15:00,在长沙县黄花镇漓湘东路 319 号蓝思科
技办公大楼一楼 VIP 会议室召开,网络投票从 2026 年 7 月 16 日上午 09:15 起
至 2026 年 7 月 16 日下午 15:00 止。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过半
数董事共同推举的董事饶桥兵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的规定。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其持股情况如下:
现场出席会议情况 网络投票情况 总体出席会议情况
占公司
股份 占公司有 占公司有
代表有表 代表有表决 有表决 代表有表决
种类 人 表决权股 表决权股
决权股份 人数 权股份数量 权股份 人数 权股份数量
数 份总数比 份总数比
数量(股) (股) 总数比 (股)
例 例
例
A股 7 3,699,988 0.0703% 2,723 208,529,570 3.9632% 2,730 212,229,558 4.0335%
H股 1 42,120,515 0.8005% - - - 1 42,120,515 0.8005%
合计 8 45,820,503 0.8708% 2,723 208,529,570 3.9632% 2,731 254,350,073 4.8341%
注:截至本次会议 A 股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 5,278,740,870 股,A 股
总股本 4,977,145,670 股,H 股总股本 301,595,200 股。其中,公司 A 股回购专用
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为 17,113,932 股,该等股份不享有表决权。因此,本次股
东会享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5,261,626,938 股。
公司部分董事出席了会议,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德勤•关黄陈方会计
师行监票人及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独立董事田宏先生因出差
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经与会股东及股东
代理人审议讨论,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下“比例”指各类股份投票票数占该类股份出席本次股东会代
表的有效表决权总股份数的比例,下同):
股份种 同意 反对 弃权
类 票数(股) 比例 票数(股) 比例 票数(股) 比例
A股 177,501,562 85.1280% 19,652,574 9.4252% 11,357,134 5.4468%
H股 12,555,754 29.8091% 29,544,761 70.1434% 20,000 0.0475%
合计 190,057,316 75.8313% 49,197,335 19.6293% 11,377,134 4.5394%
其中,A 股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177,501,56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5.1280%;反对 19,652,57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252%;弃权 11,357,134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11,153,10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5.4468%。
出席会议的拟参与公司本次 2026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关联股东
已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项提案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
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
股份种 同意 反对 弃权
类 票数(股) 比例 票数(股) 比例 票数(股) 比例
A股 177,620,262 85.1850% 19,548,474 9.3753% 11,342,534 5.4398%
H股 13,638,954 32.3808% 28,461,561 67.5717% 20,000 0.0475%
合计 191,259,216 76.3108% 48,010,035 19.1556% 11,362,534 4.5336%
其中,A 股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177,620,26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5.1850%;反对 19,548,474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753%;弃权 11,342,534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11,155,40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5.4398%。
出席会议的拟参与公司本次 2026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关联股东
已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项提案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6 年 A 股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
股份种 同意 反对 弃权
类 票数(股) 比例 票数(股) 比例 票数(股) 比例
A股 177,573,162 85.1624% 19,548,774 9.3754% 11,389,334 5.4622%
H股 13,638,954 32.3808% 28,461,561 67.5717% 20,000 0.0475%
合计 191,212,116 76.2920% 48,010,335 19.1557% 11,409,334 4.5522%
其中,A 股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177,573,16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5.1624%;反对 19,548,774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754%;弃权 11,389,334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11,167,00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5.4622%。
出席会议的拟参与公司本次 2026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关联股东
已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项提案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
股份种 同意 反对 弃权
类 票数(股) 比例 票数(股) 比例 票数(股) 比例
A股 198,321,161 93.4465% 2,553,263 1.2031% 11,355,134 5.3504%
H股 41,296,515 98.0437% 804,000 1.9088% 20,000 0.0475%
合计 239,617,676 94.2078% 3,357,263 1.3199% 11,375,134 4.4722%
其中,A 股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194,628,07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3305%;反对 2,553,263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244%;弃权 11,355,134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11,190,15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5.4452%。
本项提案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
股份种 同意 反对 弃权
类 票数(股) 比例 票数(股) 比例 票数(股) 比例
A股 198,343,461 93.4570% 2,527,263 1.1908% 11,358,834 5.3521%
H股 41,296,515 98.0437% 804,000 1.9088% 20,000 0.0475%
合计 239,639,976 94.2166% 3,331,263 1.3097% 11,378,834 4.4737%
其中,A 股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194,650,37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3412%;反对 2,527,263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119%;弃权 11,358,834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11,184,95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5.4469%。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蔡亦文律师、李龙辉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进行现场见证
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合
法、有效,出席或列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
表决程序合法,会议形成的《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会法律意见书》(信达会字(2026)第229号)
特此公告。
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六年七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