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615 证券简称:明阳智能 公告编号:2026-051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
会议于 2026 年 7 月 15 日在公司总部大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
方式召开。本次会议于 2026 年 7 月 10 日以书面、电话、邮件等方式通知各位董
事,与会的各位董事已知悉与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11
人,实到董事 11 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传卫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
规则》等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广东粤财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粤财金租”)拟通过非公开增
资扩股方式发行股份,公司拟参与本次粤财金租的增资扩股,即向粤财金租增资
人民币 1.5 亿元。
本议案董事张超女士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票 10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经公司审计委员会、2026 年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后提
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关于参与参股公司增资扩股暨关联交易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6-052)。
公司与中海油(海南)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海油海南”)于 2025
年 9 月合资成立中海油(东方)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海油东方”或“项
目公司”),共同开发和实施海南东方海上风电示范项目。项目公司首期注册资本
为人民币 100,000 万元,其中中海油海南出资 55%,明阳智能出资 45%。
根据项目实际建设进度及资金需求,项目公司注册资本拟由人民币 100,000
万元增加至人民币 162,493.80 万元,经双方友好协商,公司与中海油海南拟对
中海油东方进行同比例增资,即公司拟对联营公司中海油东方增资人民币
本议案董事张瑞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票 10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经公司审计委员会、2026 年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后提
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关于向参股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6-053)。
特此公告。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