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集集团: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使用一般性授权回购部分H股股份的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7-16 20: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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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000039、02039、299901   股票简称:中集集团、中集 H 代       【CIMC】2026-059
                                              公告编号: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6 年使用一般性授权回购部分 H 股股份的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告乃由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
司”)自愿作出。
                  (以下简称“2026 年 H 股回购一般性授权”
予董事会回购股份一般性授权事宜的议案》                      )。
具体内容请见本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16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本公
司网站(www.cimc.com)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CIMC】2026-052)及香港联合交
易所有限公司披露易网站(www.hkexnews.hk)发布的公告。2026 年 7 月 16 日,本公
司第十一届董事会 2026 年度第 10 次会议审议并批准《关于使用一般性授权回购部分 H
股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本公司在 2026 年 H 股回购一般性授权下,使用不超过港币
   背景:根据本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15 日召开的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批通过的《关
于提请股东大会给予董事会回购股份一般性授权事宜的议案》之授权,本公司分别于
一批)、H 股回购方案(第二批)(第一批与第二批 H 股回购方案以下合称为“2025
年 H 股回购”)。截至 2026 年 6 月 15 日,2025 年 H 股回购均已实施完成,考虑扣除
相关交易费用后,剩余回购资金为港币 172,672,971.77 元(以下简称“剩余回购资金”)。
   为了进一步提振投资者信心,顺应监管鼓励回购的政策方向,本公司董事会同意根
据2026年H股回购一般性授权,按照《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
简称“《香港上市规则》”)、《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适用法律法规的规定,继续实施H股股份回购。本次
回购的主要内容如下:
  (1)本次回购的用途及后续处理: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
益所必需。本次回购的 H 股股份将作为库存股持有,并根据《香港上市规则》《公司
章程》及 2026 年 H 股回购一般性授权的规定进行处置,即,在完成回购并披露回购结
果公告后三年内完成转让或注销。后续也可根据本公司实际需求,将回购股份用于员工
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或用于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的用途,并将
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
  (2)拟回购金额及资金来源:不超过港币172,672,971.77元(含)(即不超过剩余
回购资金),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或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资金。
  (3)每日回购价格上限:按《香港上市规则》的要求,本次H股回购的每日回购
价格不高于该回购日前5个交易日H股平均收市价的5%或5%以上,具体将视市场情况而
确定。
  (4)回购数量:本次回购的H股股份总数,不超过本公司于2026年H股回购一般性
授权获通过之日(即2026年6月16日)的已发行的H股总股本(不包括已回购的H股库存
股)的10%。
  (5)本次回购的回购期限:本次回购的具体回购期限自董事会批准本次回购方案
之日起开始,至以下较早者发生为止:
一般性授权;
  i)回购股份金额达到港币172,672,971.77元的上限,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回购期
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ii)如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决定提前终止本次回购方案,则回
购期限提前届满。
  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应注意,H股回购将取决于市场情况及遵守适用法律法规
的规定,并由经授权的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酌情决定。本公司不保证任何H股回购
的时间、数量或价格。建议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证券时审慎行事。
  特此公告。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七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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