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积余: 2025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7-16 20:1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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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1914        证券简称:招商积余          公告编号:2026-33
      招商局积余产业运营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等情况
会审议通过,分配方案为:以 2025 年末公司总股本 1,053,719,858 股为基数,向
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60 元(含税),合计分配现金股利 273,967,163.08
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留存至下一年度。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
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时,如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发生变动,则以实施分配方
案时股权登记日的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为基数,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
对每股分红金额进行调整。
相关调整原则保持一致。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 2025 年末公司总股本 1,053,719,858 股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2.6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
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
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2.34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
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
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
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
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
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6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分红派息日期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至 2026 年 7 月 23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五、利润分配方法
年 7 月 24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六、咨询机构
  咨询机构:招商局积余产业运营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
  咨询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招商街道水湾社区太子路 1 号新时代广场 12 楼
  咨询联系人:王舒
  咨询电话:(0755)83244582、83244503
  传真电话:(0755)83688903
  七、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招商局积余产业运营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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