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人”)作为上
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浦迈”或“公司”)的保荐人,根据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奥浦迈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超募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6月13日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奥浦
(证监许可〔2022〕1232
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049.5082万股,
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80.2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8月30日出具了《验资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2]第ZA15717号),验证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
金专用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
专项账户内,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
书》,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总体情况如下:
发行名称 2022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 2022 年 8 月 30 日
募集资金总额 164,370.56 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 151,094.48 万元
超募资金总额 100,827.94 万元
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超募资金余额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
项目名称 累计投入进度(%)
态时间
奥浦迈 CDMO 生物
药商业化生产平台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奥浦迈细胞培养研
发中心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 100.00 不适用
超募资金 64.57 不适用
是否影响募投项目
否
实施
注 1:公司 2022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全部完成并结项,节余募集资金
已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相关募集资金账户已办理销户手续。
注 2:超募资金余额不含超募资金历史形成的孳息。
公司本次拟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中的超
募资金。
三、本次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前提下,合理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超募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效益,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
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超募资金)用于
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
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
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三)决议有效期
上述投资期限为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的授权期限到期日(即2026年8月20日)起
(四)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计划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45,000.00万元(包含本数)暂时闲置募集
资金(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
期限为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的授权期限到期日(即2026年8月20日)起12个月。
(五)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协议
文件等,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
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七)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并严格按
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
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产品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仅投资于安全
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该类投资产品主要受货币政策等宏观经济政策的影
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
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对现金管理
产品事项进行决策、管理、检查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性,并向董事会汇
报投资情况。
相关文件等事宜,具体事项由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
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
措施,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金投资项目投入的情况。
五、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7月16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期限为12个月。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超募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
程序;公司通过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可以提高资金使用
效率,不涉及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
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上海证券
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方伟州 王 冰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