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20405 证券简称:海希通讯 公告编号:2026-092
上海海希工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上海海希工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海希通讯”)于 2026
年 6 月 2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拟注销回购股份的
议案》《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上述议案已经 2026
年 7 月 15 日召开的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需在三年持有期限届满前注销,现公司拟对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 3,789,717 股
股份进行注销,公司注册资本将相应减少。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于 2026 年 7 月 15 日召开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拟
注销回购股份的议案》《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本
次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原 140,260,000 股变更为 136,470,283 股,
注册资本将由原人民币 140,260,000 元变更为人民币 136,470,283 元(最终以市场
监管部门核准登记为准)。
公司于 2026 年 7 月 16 日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
上公示公司减少注册资本事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自本通知公告之日起 45 日内,凭有效债权证
明文件及凭证向公司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
上述要求,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
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申报所需要材料包括: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
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
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
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
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
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可采取现场、邮寄等方式进行申报,债权申报联系方式如下:
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上海海希工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