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428 证券简称:世纪恒通 公告编号:2026-037
世纪恒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世纪恒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公司”)分别于 2026 年 4 月 27
日、2026 年 5 月 1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2025 年度股东会,审
议通过了《关于 2026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公司为子公司
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
中向业务相关方申请综合授信、项目贷款等融资业务提供担保,担保额度累计不
超过人民币 40,000 万元,其中,公司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
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为资产负债率低于 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
度为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授信期限及担保额度有效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 12 个月。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在符合要求的担
保对象之间进行担保额度的调剂,最终的担保金额和期限以实际签署的担保协议
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8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s://www.cninfo.c
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6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
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并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6)。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上海银行”)签
署了《普惠及小企业借款保证合同》,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车主云科技有限
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深圳车主云”)向上海银行申请小企业流动资金借款提供
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债权本金为 1,000 万元。
上述担保事项属于已审议通过的担保事项范围,担保金额在公司已审议通过
的担保额度及有效期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公司本次担保
后,为资产负债率大于等于 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剩余可用担保额度为 19,000
万元,为资产负债率小于 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剩余可用担保额度为 20,000 万
元。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三期)3 栋 4A。
设计、销售、技术咨询、技术转让;信息系统集成咨询及技术服务;网络信息咨
询;会议服务;家政劳务服务;健康管理咨询服务;美容健身咨询服务;汽车配
件的销售;汽车租赁;汽车保养服务;汽车清洗服务;汽车美容装饰服务;汽车
道路救援服务;汽车安全检测服务;汽车钣金喷漆服务;票务代理;停车场管理
服务;停车设施管理服务;汽车代驾;车辆业务代理;宠物医院的信息咨询服务
及形象设计;从事广告业务;数据库服务;经营电子商务;智能交通产品设计与
研发;智能停车设备和系统技术咨询;智能停车信息软件研究、开发、销售(以
上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等规定需要审批的,依法取得相关审批文件
后方可经营)。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宠物服务(不含动物诊疗)。电动汽车
充电基础设施运营;集中式快速充电站;箱包销售;日用百货销售;服装服饰零
售;户外用品销售;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零售;家用电器
销售;玩具销售;玩具、动漫及游艺用品销售;旅行社服务网点旅游招徕、咨询
服务;润滑油销售;机动车充电销售;护理机构服务(不含医疗服务);病人陪
护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酒店
住宿服务。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药品互联网信息服务;
网络文化经营;出版物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项目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资产总额 276,978,560.78 256,985,917.75
负债总额 257,089,959.17 238,555,831.63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19,409,722.22 9,500,000.00
流动负债总额 247,030,486.99 233,496,293.18
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包括担保、
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
净资产 19,888,601.61 18,430,086.12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营业收入 41,394,799.08 204,525,369.07
利润总额 1,625,172.88 -16,544,584.95
净利润 1,904,477.34 -13,453,745.61
四、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同其后续补充、修订或变更,统称为“主合同”),主合同项下借款本金为人民
币 1,000 万元。
、
罚息、违约金、赔偿金、主合同项下应缴未缴的保证金和实现债权或担保物权的
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律师、保全、保险、鉴定、评估、登记、过户、
翻译、鉴证、公证费等)。
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若保证合同所述主合同项下债务人可分期履行还款义务的,
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为最后一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因借款人
违约,贷款人提前收回贷款时,保证期间相应提前。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子公司提供的实际担保总额为人民币 1,000 万元,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0.84%。除上述担保事项外,公司及子公司无其他
对外提供担保情况,也不存在违规担保、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
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等情况。
六、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世纪恒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