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48 证券简称:金鹰重工 公告编号:2026-030
金鹰重型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7 月 16 日 9:15-9:25,
月 16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金
鹰重型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40 人,代表股份 400,654,7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75.122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360,000,4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67.500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7 人,代表股份 40,654,300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7.6227%。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37 人,代表股份 654,7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122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4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01%。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36 人,代表股份 654,3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1227%。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3 人,代表股份 360,000,400 股,占公
司股份总数的 67.5001%。
通过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37 人,代表股份 40,654,300 股,占公司股份
总数的 7.6227%。通过网络投票表决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36 人,代表股份 654,300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1227%。
公司董事、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表决结
果如下:
本议案为逐项表决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张伟同志、肖绪明同志、宋鸿娟同志、李
波同志和李海浪同志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
年。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
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 400,275,671 股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 275,671 股
表决结果为:当选。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 400,275,671 股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 275,671 股
表决结果为:当选。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 400,275,670 股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 275,670 股
表决结果为:当选。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 400,274,570 股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 274,570 股
表决结果为:当选。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 400,273,669 股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 273,669 股
表决结果为:当选。
本议案为逐项表决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茅国伟同志、李闻一同志和邬平波同志为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 400,273,654 股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 273,654 股
表决结果为:当选。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 400,273,657 股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 273,657 股
表决结果为:当选。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 400,273,661 股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 273,661 股
表决结果为:当选。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决议
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金鹰重型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