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323 证券简称:新莱福 公告编号:2026-037
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
重要提示:
根据《公司法》及《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规定,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7 月 15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
案》,公司决定于 2026 年 8 月 3 日(星期一)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现将本次会
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08 月 03 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8
月 03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8 月 03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1)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
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
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
以投票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
提案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变更部分
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公
司章程》的议案
(1)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议案 2.00 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对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进行单独计
票。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需持有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及本人身份
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需持有授权委托书(附件 2)、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
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需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
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需
持有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附件 2)、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代理人本人
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书面信函或电子邮件发送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股东请仔细填
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 3),以便登记确认。
现场登记时间为 2026 年 8 月 2 日 9:00-11:00,14:00-17:00;采用书面信函或电子邮
件方式登记的股东,应在 2026 年 8 月 2 日 17:00 前送达公司。
A.采用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 2026 年 8 月 2 日 17:00 前发送至公司,请将相
关登记材料扫描件发送至以下邮箱 info@kingmagnet.com,邮件主题请注明“2026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会”。
B.采用书面信函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将相关登记材料寄至: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沧海四
路 4 号,邮政编码:511356。来信请注明“股东会”字样。
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沧海四路 4 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许永刚、刘春蕾
联系电话:020-62283186
电子邮箱:info@kingmagnet.com
联系地址: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沧海四路 4 号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邮政编码:511356
办理签到手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
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附件:
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
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
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
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业务股东身份认证操作说明》的规定办理
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
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s://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 2
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于 2026 年 08 月 03 日召开的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代表本人(或本单位)按以
下方式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备注(该列
提案 同 反 弃
提案名称 打√的栏目
编码 意 对 权
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变更部分募投项目资
金用途及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
议案
注:1、上述审议事项,委托人可在“同意”“反对”“弃权”方框内划“√”,作出投票指示。
委托人名称(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为法人股东,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委托人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受托人: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发日期: 委托有效期:
附件 3
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姓名或名称
身份证号码/统一 法人股东法定代
社会信用代码 表人姓名
股东账户号码 持股数量
出席会议人姓名 是否委托参会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证件号码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邮编
备注
到公司,并通过电话方式对所发信函或电子邮件与本公司进行确认。
个人股东签字(或法人股东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