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26 证券简称:浩通科技 公告编号:2026-029
徐州浩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徐州浩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第十四次会议于2026年7月16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鉴于本次会议审议
事项紧急,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通知时限要求。本次会议通知于
董事9人,实际出席9人,其中董事赵来运先生、刘建勇先生、边疆先生、郭楚文
先生、刘碧波先生、欧阳志坚先生通讯参会。会议由董事长夏军先生召集和主持,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
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表决,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低于人民币 4,000 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8,000 万元的
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出售)。回购价格不超过 25.00 元/股,回购实施
期限为自董事会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决议之日起不超过 3 个月。根据《公司章
程》的规定,本次回购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暨回购
报告书》。
三、备查文件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徐州浩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