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长高电气集团股份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将闲置
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
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机构”)
作为长高电气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长高电气”、“公司”或“发行人”)向
不特定对象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
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对长高电气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合理开展现金管理并将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
余额全部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长高电新科技股份公司向不特
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6〕74 号)同意,公司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7,586,007 张,每张面值 100 元,募集资
金总额为人民币 75,860.07 万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 1,020.00 万元,实际募
集资金净额为 74,840.07 万元。募集资金已于 2026 年 3 月 13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
户,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募集资金实收情况进行了审验,
并出具了《长高电新科技股份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验
证报告》(中审华验字 CAC 验字[2026]0004 号)。
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由公司及子公司与保荐机
构和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鉴于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少于拟投入本次募集资金总
额,根据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募集资金用途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安排募集
资金的具体使用,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 75,860.07 万元,扣
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募集资金使用金额
合计 92,259.84 74,840.07
三、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分阶段投入,具有一定建设周期,部分募集资金在
一定时间内存在暂时闲置情况。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建设、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以更好地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为公司及全体股东谋取更多回报,保障
公司股东的利益。此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
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5 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在决议有效期内,上述额
度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即任意时点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不超过上述额度。
(三)投资品种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
仅投资于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低风险投资理财产品或存
款类产品,满足保本要求(仅限于保本型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等),
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如适用)不得存放非募
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不得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不得影响募集
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四)收益分配方式
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
(五)实施方式
本次现金管理事项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公司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规定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并签署有关法律文件,
并由财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及进展跟进事宜。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制度》的要求及时披露公司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其他说明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构成关联交易,不存在变相改变
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
四、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余额的基本情况
除上述现金管理外,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
度的情况下,公司拟将募集资金专户及自有资金的存款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
存款利率按与对应开户银行约定的协定存款利率执行,随时取用。协定存款安全
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公司已建立健全业务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协定存
款事项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保证资金安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的额度不含协定存款。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余额的事项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 12 个月内有效。
五、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尽管低风险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
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
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资金项目正常进行;
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主体所发行的保本型
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
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
及时控制风险;
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六、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余额以协定存
款方式存放,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
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
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与此同时,
对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够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并获得一定的
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七、相关审批程序及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7 月 16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余额以协
定存款方式存放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
进度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5 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
置的募集资金合理开展现金管理,并将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余额全部以协定存款
方式存放,有效期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暂时闲置募
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不含协定存款。
(二)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7 月 16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
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的议案》,全体委员一致认为,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以及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和公司日常经营的情况下,将募集
资金和自有资金以协定存款的方式存放,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改变募集
资金用途,能够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风险控制措施完善,
审批程序合规,同意审议该议案。
八、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相关规定;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
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的事宜,在不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且风险可控的前
提下,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将闲置募
集资金和自有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长高电气集团股份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
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的核查意见》)
保荐代表人:
刘 栋 刘天际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