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499 证券简称:利元亨 公告编号:2026-035
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
定对象发行可转债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066号)的同意,广东利元亨智能装
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10月24日发行了面值总额9.5亿元的可转
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每张可转债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共计9,500,000
张,按面值发行,期限6年。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
了审验,并于2022年10月28日出具了《验资报告》
(安永华明(2022)验字第61566274_G01
号)。
二、募集资金存放与管理情况
(一)可转债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公司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
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
(二)可转债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签订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
用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
与原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原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所在
银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述三方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
及义务,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均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严格按照该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三)可转债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开立情况
序号 开户人 开户银行名称 专户账号 备注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惠
城支行
广东利元亨
智能装备股
份有限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江
城支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长寿路
支行
惠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麦
地南支行
三、本次注销的募集资金专户情况
序号 开户人 开户银行名称 专户账号 备注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
惠城支行
广东利元亨
智能装备股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
份有限公司 江城支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长寿
路支行
惠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麦地南支行
鉴于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内的募集资金已按规定使用完毕,剩余利息余额已转出至
其他存续募集资金专户,上述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零,且上述六个专户将不再使用。为
加强公司资金账户管理,公司决定对上述六个募集资金专户进行注销。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完成上述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手续。上述募集资金专户
注销后,公司与原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随之
终止。
特此公告。
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