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08 证券简称:大族激光 公告编号:2026045
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情况
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大族激光”)
于 2026 年 6 月 26 日发出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于 2026 年 7
月 16 日 10:30 在公司会议室开始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 2026 年 7 月 16 日;其
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7 月 16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
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7 月 16 日 9:15 至 15:00 期间任意时间。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在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重庆路 12 号大族激光全球
智造中心 1 栋 4 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计 1,702 人,代表股份 334,132,03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2.4525%;其中,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7 人,代表股份 204,251,48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19.8379%。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网络投票
的 股东共 1,695 人,代表股 份 129,880,552 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 的
参加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
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下同)或中小股东代理人共计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460,1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447%。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695 人,代表股份 129,880,55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6146%。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高云峰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部分董事及高级管理
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
出具《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无否决和修改议案的情况,亦无新议案提交表决。本次股东会通
过现场和网络方式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33,352,43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667%;
反对 268,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04%;弃权 510,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9,561,05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92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由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黄嘉瑜律师、李鸿燕律师现场见证,并
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
格和召集人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由此作出的股东会决议是合法有效的。
五、备查文件
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