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20509 证券简称:同惠电子 公告编号:2026-037
常州同惠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及相关股东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股东身份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称 (股) (%)
持股 5%以上股东、
控股股东、实际控 上市前取得(含权益
赵浩华 20,186,100 12.5923%
制人、董事、高级 分派转增股)
管理人员
持股 5%以上股东、
上市前取得(含权益
王志平 控股股东、实际控 15,025,500 9.3730%
分派转增股)
制人、董事
持股 5%以上股东、
上市前取得(含权益
孙伯乐 控股股东、实际控 13,702,500 8.5477%
分派转增股)
制人、董事
持股 5%以上股东、
控股股东、实际控 上市前取得(含权益
王恒斌 13,702,500 8.5477%
制人、董事、高级 分派转增股)
管理人员
持股 5%以上股东、
上市前取得(含权益
高志齐 控股股东、实际控 13,702,500 8.5477%
分派转增股)
制人、董事
持股 5%以上股东、
上市前取得(含权益
任老二 控股股东、实际控 13,702,500 8.5477%
分派转增股)
制人、董事
持股 5%以上股东、
控股股东、实际控 上市前取得(含权益
唐玥 9,544,500 5.9539%
制人、董事、高级 分派转增股)
管理人员
二、 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计划减持
计划减 减持 拟减持 拟减
股东名 数量占总 减持 减持
持数量 价格 股份来 持
称 股本比例 方式 期间
(股) 区间 源 原因
(%)
自本公告披露 根据 上市前取
集中竞 个人
不高于 之日起 15 个交 市场 得(含权
赵浩华 0.3662% 价或大 资金
宗交易 需求
月内 确定 增股)
自本公告披露 根据 上市前取
集中竞 个人
不高于 之日起 15 个交 市场 得(含权
王志平 0.3094% 价或大 资金
宗交易 需求
月内 确定 增股)
自本公告披露 根据 上市前取
集中竞 个人
不高于 之日起 15 个交 市场 得(含权
孙伯乐 0.2813% 价或大 资金
宗交易 需求
月内 确定 增股)
自本公告披露 根据 上市前取
集中竞 个人
不高于 之日起 15 个交 市场 得(含权
王恒斌 0.2813% 价或大 资金
宗交易 需求
月内 确定 增股)
自本公告披露 根据 上市前取
集中竞 个人
不高于 之日起 15 个交 市场 得(含权
高志齐 0.2813% 价或大 资金
宗交易 需求
月内 确定 增股)
自本公告披露 根据 上市前取
集中竞 个人
不高于 之日起 15 个交 市场 得(含权
任老二 0.2813% 价或大 资金
宗交易 需求
月内 确定 增股)
自本公告披露 根据 上市前取
集中竞 个人
不高于 之日起 15 个交 市场 得(含权
唐玥 0.1971% 价或大 资金
宗交易 需求
月内 确定 增股)
注:在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至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如发生送红股、转增股
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将对上述计划减持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计划减持比例保持不变。
(一) 单个主体拟在 3 个月内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总数是否超过公司股份总
数 1%
√是 □否
公司已于 2026 年 6 月 25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www.bse.cn)披露《股东拟
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6-035)。赵浩华、王志平、孙伯乐、
王恒斌、高志齐、任老二、唐玥互为一致行动人,七人拟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高于公司股份总数的 1%。
(二) 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
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www.bse.cn)披露的“公开发行说明
书”之“第四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九、重要承诺”。截至本公告日,上述减
持股东对所作承诺已严格履行,不存在违背相关承诺的情形。本次拟减持事项与
上述已披露的承诺一致。
三、 减持股份合规性说明
(一)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8 号——股份减持》等
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的不得减持的情形,亦未违背相关主体曾作出的减持承诺。
本公告披露日不存在下列情形:
的发行价格;
或者最近一期财务会计报告期末每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二)本次减持不涉及其他交易安排,且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
人发生变化。
(三)本次减持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公司亦不存在重大负面
事项及重大风险。
(四)若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将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
引第 8 号——股份减持》第十三条的相关规定,本次减持的大宗交易受让方在受
让后 6 个月内不得减持其所受让的股份。
四、 相关风险提示
(一) 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上述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情形决定是否具体实施本次股份减持
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
施完成的不确定性;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减持股东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
相关监管要求实施减持,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
资,注意投资风险。
(二) 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五、 备查文件
拟减持股东出具的《关于减持同惠电子股份计划的告知函》
常州同惠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