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95 证券简称:长荣股份 公告编号:2026-050
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荣股份”或“公司”)及控
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0%。截至 2026 年 7 月 16
日,本审批年度累计新增公司对子公司担保额度 62,500 万元,在本年度已审批
担保总额度范围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实际发生额为 232,196.43 万元,
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85.91%。上述担保均为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公
司提供的担保,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分别于 2026 年 2 月 11 日和 2026 年 2 月 27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
九次会议和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 年度申请综合授
信及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预计 2026 年度为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
构申请融资及日常经营需要时提供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93,430 万元,
其中为资产负债率大于等于 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01,630 万
元,为资产负债率低于 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91,800 万元。
担保额度的有效期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股东会已授权董事长及
其授权人员办理交易的具体事宜,并签署相关协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2 月 12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 2026 年度申请综合授信及对外担保额度
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7)。
公司控股子公司长荣华鑫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荣华鑫”)向齐
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北辰支行(简称“齐鲁银行天津北辰支行”)申请人民
币 1000 万元融资,公司于 2026 年 7 月 15 日与齐鲁银行天津北辰支行签订了《综
合授信最高额保证合同》,对前述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最高本金
限额为人民币 1000 万元,担保责任至被担保债务全部清偿日止。上述担保在股
东会核定的担保额度范围内。
二、担保的进展情况
截至目前,公司为本次被担保对象提供担保的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担保额度占
担保方直 被担保方最 本次担保前 本次 本次担保后 剩余可 是否
担保 被担 已审议的担 上市公司最
接或间接 近一期资产 已用担保额 担保 已用担保额 用担保 关联
方 保方 保额度 近一期净资
持股比例 负债率 度 额度 度 额度 担保
产比例
长荣 长荣
股份 华鑫
注:本表可能存在因四舍五入而造成的数据差异。
本次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在股东会核定的担保额度范围内,属于已审议通过
的担保事项范围,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长荣华鑫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5-07-20
营业期限 2015 年 7 月 20 日至 2045 年 7 月 19 日
注册地点 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综合保税区)亚洲路 6865 号金融贸易中心北区 1-1-2307
法定代表人 随群
注册资本 3000 万美元
许可项目:融资租赁业务;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第三类医疗设备租赁。(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
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
经营范围
咨询服务);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设备租赁;机械设备租赁。(除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投资《外
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中禁止外商投资的领域)
单位:万元
项目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截至 2026 年 3 月 31 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108,904.71 108,434.20
负债总额 74,592.89 73,718.49
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 0.00 0.00
净资产 34,311.82 34,715.71
项目 2025 年 1—12 月 2026 年 1—3 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6,980.68 2,215.06
利润总额 1,820.90 538.83
净利润 1,370.12 403.89
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截至 2026 年 7 月 16 日,长荣华鑫不属于失信
被执行人,其信用状况良好。
荣香港间接持有长荣华鑫 76.67%的股份。
提供同比例担保。
长荣华鑫少数股东盛创投资为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
员会及天津北辰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共同出资的国有企业。根据《天津市
国资委监管企业担保事项管理办法》的通知(津国资财经〔2020〕45 号)中第
八条规定“除特殊情况外,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监管企业及所属企业不得提供
担保:(四)被担保人为民营企业、自然人或非法人单位。”盛创投资作为天津
市北辰区政府所属国有企业,需执行上述规定。据此,盛创投资不能为长荣华鑫
提供担保。
长荣华鑫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盛创投资仅持有长荣华鑫23.33%的股权,持股
比例相对较低,且不参与长荣华鑫的日常经营管理;公司对长荣华鑫重大事项决
策和日常经营具有控制权,能够对其经营进行有效的监督与管理;同时长荣华鑫
与公司签订了《反担保合同》,本次为长荣华鑫提供担保的风险在可控范围内。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综合授信最高额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保证人(甲方):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乙方):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北辰支行
债务人:长荣华鑫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为主债权本金的最高限额,在本金不超过上述限额的前提下,下列所有款项甲方
均应承担担保责任:(1)在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被确定属于本
合同之被担保主债权的本金;(2)基于被担保主债权的本金所发生的利息(包
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迟延履行金(迟
延履行利息)、担保财产保管费、查询费、公证费、保险费、提存费、实现债权
及担保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财产保全费、执行费、仲裁费、律师代
理费、差旅费、评估费、拍卖费、过户费等)。
依据保函对外支付约定金额后/乙方对外支付信用证款项后/单张银行承兑汇票
到期日后/债务履行期届满后)三年止。
经乙方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章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二)公司与长荣华鑫签订了《反担保合同》,主要内容包括:
资款,本金为人民币壹仟万元整;
设备所得的租金收益及其他收入(均以本次担保额度为限)。根据长荣华鑫截至
总金额为人民币1,812,007,209.00元;长荣华鑫目前存续项目全部租金收益(不
含本金)为人民币179,057,766.00元。
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债务本金和利息(包括复利)、违约金(或罚息)、损害赔偿
金以及债权人实现债权发生的诉讼费、律师费等相关费用;(2)长荣华鑫依委
托担保合同应向担保人承担的所有债务,包括但不限于担保人承担保证担保责任
代为清偿的所有债务、担保费、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担保人实现抵押权发生
的诉讼费、律师费、拍卖费等相关费用。
下全部债务之日起满两年止。
人书面同意不得再次向他人提供保证担保或擅自转让、再行担保或以其他方式处
分本合同项下反担保物。
五、累计对外担保的额度及逾期担保的额度
本次提供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 686,754.79 万元,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254.08%;提供担保总余额为 555,824.79
万元(本审批年度新增公司对子公司提供担保 62,500 万元,子公司对公司/子公
司提供担保 21,000 万元,未超过已审议的担保预计额度;以前年度审议批准,
担保额度已使用且尚在担保有效期的担保累计 472,324.79 万元),占公司最近
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205.64%。截至目前,公司及子公司无对合并报表外
单位提供的担保、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无因担保被判决败
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截至 2026 年 7 月 16 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实际发生额为 232,196.43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85.91%。
六、备查文件
公司与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北辰支行签订的《综合授信最高额保证合
同》及公司与长荣华鑫签订的《反担保合同》。
特此公告
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