熙菱信息: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7-16 18:0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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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588      证券简称:熙菱信息         公告编号:2026-046
              新疆熙菱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熙菱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 2026 年第二次会议于 2026 年 7 月 15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
式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
于向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
业务办理》(以下简称“《业务办理》”)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范性文件,以及《新
疆熙菱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以下简称“《激
励计划(草案)》”或“本激励计划”)、《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条件及首次授予激励对
象名单进行审核,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法规规定的不得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下列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
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
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
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
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
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
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激励对象因离职或自愿放弃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取消拟向上述 4 名激励
对象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0 万股。根据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授权,董事
会对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数量及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调整。
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由 73 人调整为 69 人,同时本次激励计划向首次授予部分的
激励对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由 355 万股调整为 335 万股。预留授予部分的限制
性股票数量由 88.75 万股调整为 83.75 万股,调整后的预留授予部分数量占本激励
计划拟授予权益数量的 20%。
  除上述调整外,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内容与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
过的股权激励计划相关内容一致。
  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员名单的调整在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
授权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管理办
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本激励计划调整的相关规定,内容及审批程
序合法、合规。
子公司,下同)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不包括熙菱
信息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
母、子女。
  综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
首次授予日为 2026 年 7 月 15 日,并同意以 12.63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条件的
  特此公告。
                          新疆熙菱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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