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162 证券简称:新中港 公告编号:2026-045
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7 月 15 日
次会议,会议通知于 2026 年 7 月 10 日以通讯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
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会议由董事长谢百军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召开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浙江新中港热
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
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
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公司长期、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提高员
工的凝聚力和公司核心竞争力,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公
司 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回避 5 票。董事谢百军先生、
厉法荣先生、刘景越先生、吴建红女士、赵三军先生为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
参与对象或其关联方,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
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
指定媒体的《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
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回避 5 票。董事谢百军先生、
厉法荣先生、刘景越先生、吴建红女士、赵三军先生为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
参与对象或其关联方,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
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
指定媒体的《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6 年员工持股计
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为了具体实施公司 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持股计划”),董
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持股计划相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
下事项:
开立、资金账户开立以及其他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有关
的其他事项进行办理,本持股计划所持股票的购买、锁定、解锁以及分配的全部
事宜;
划或协议的约定取消持有人的资格、增加持有人,办理持有人份额变动、持有人
份额继承事宜,变更管理方式,提前终止本持股计划及本持股计划终止后的清算
事宜;
定;
新发布的法律、法规、政策对本持股计划作相应调整及完善;
需由股东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持股计划之日起至本持股计划实施完毕
之日内有效。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持股
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本持股计划约定
的有关事项可由董事会授权其他适当机构(包括但不限于本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
或人士依据本持股计划约定行使,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
董事会直接行使。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回避 5 票。董事谢百军先生、
厉法荣先生、刘景越先生、吴建红女士、赵三军先生为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
参与对象或其关联方,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 2026 年 7 月 31 日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
指定媒体的《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
(五)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
指定媒体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7)。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的议
案》
股,公司股份总数由 400,563,398 股变更为 442,846,311 股,公司注册资本由人
民币 40,056.3398 万元变更为 44,284.6311 万元。根据上述变化,公司将相应修
订《公司章程》。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管理层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相关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
指定媒体的《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6-048)。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