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199 证券简称:ST 葫芦娃 公告编号:2026-059
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不减持公司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海南葫芦娃投资发展有
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刘景萍女士、汤旭东先生共同出具的《关于未来 12 个月内不减
持葫芦娃股份及不转让公司控制权的承诺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承诺主体及持股情况
海南葫芦娃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刘景萍、汤旭东(以下合称“承诺方”)为海南
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截至
本承诺出具日,承诺方持股情况如下:
公司实际控制人刘景萍、汤旭东夫妇直接及通过海南葫芦娃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间接合计持有公司 38.53%的股份。此外,根据工商登记信息,刘景萍、汤旭东夫妇
作为公司员工持股平台杭州中嘉瑞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有限合伙人,合计持
有其 67.50%的合伙企业份额。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资者可以实际
支配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超过 30%,为拥有上市公司控制权。
二、承诺主体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情况
截至本承诺出具日,承诺方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承诺主体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海南葫芦娃投资
发展有限公司
浙江孚旺钜德健
康发展有限公司
杭 州 中 嘉 瑞 管 理 左列六名股东
合伙企业(有限合 为一致行动人 27,526,950 6.88
伙)
卢锦华 19,556,460 4.89
汤杰丞 18,789,540 4.70
汤旭东 10,956,000 2.74
合计 / 277,526,950 69.36
三、承诺主体承诺的主要内容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海南葫芦娃投资发
展有限公司及刘景萍、汤旭东共同承诺如下:
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且在上述承诺期间内,因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配股等原因而
增加的股份,承诺方亦遵守前述不减持的承诺。
特此公告。
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