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临精工: 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补充书面审核意见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7-16 00:06:17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补充书面审核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
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规章制度的规定,
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全面了解和审
核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文件后,发表书面审核意见如下:
  公司引入宁德时代为战略投资者并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符合公司未来业
务发展及战略发展需要,协议内容合法、有效,合作遵循公平、合理原则,不存
在利益输送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富临精工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优秀,盈利能力较差,营收成长性良好,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估值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