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32 证券简称:富临精工 公告编号:2026-070
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议通过,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由“不超过人民币 317,549.11 万
元(含本数,募集资金总额已扣减前次募集资金中用于补充流动资金金额超出前
次募集资金总额 30%的部分)”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305,441.87 万元(含本数),
且不低于 200,000.00 万元(含本数),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中补充流动资金金额超出
前次募集资金总额的 30%,公司已将超出部分于本次募集资金的总额中调减”,详
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6-069)。
《关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总额的议案》
《关于与战略投资者签署
〈股票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德时代”)按照调整后的发行方案签署了《股票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二》,宁德时
代同意依据相关协议约定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全部股份。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宁德时代构成公司的关联方,因此
宁德时代参与认购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构成与公司的关联交易,宁德时代以
及其下属公司与公司发生的交易将构成与公司的关联交易。
重组,亦不构成重组上市。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
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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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联交易概述
成后,宁德时代持有公司的股份预计超过 5%,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宁德时代构成公司的关联方,因此宁德时代参与认购公
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构成与公司的关联交易,宁德时代以及其下属公司与公司
发生的交易将构成与公司的关联交易。
司引入战略投资者并签署〈股票认购协议〉的议案》。
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14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与认购对象签署股
票认购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2)。
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发
行数量和募集资金总额的议案》
《关于与战略投资者签署〈股票认购协议之补充协
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日与宁德时代按照调整后的发行方案签
署了《股票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宁德时代同意依据相关协议约定认购公司本次
发行的全部股份。
股票的募集资金总额的议案》
《关于与战略投资者签署〈股票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
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日与宁德时代按照调整后的发行方案签
署了《股票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二》,宁德时代同意依据相关协议约定认购公司本
次发行的全部股份。
二、战略投资者的股权结构
根据宁德时代披露的 2026 年一季度报告,截至 2026 年 3 月 31 日,宁德时代
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持股比例
序号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数量(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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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股比例
序号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数量(股)
(%)
企业(有限合伙)
易方达创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 基金、理财产品
券投资基金 等
北京华鼎新动力股权投资基金(有
限合伙)
根据宁德时代披露的 2025 年度报告,宁德时代控股股东为厦门瑞庭投资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厦门瑞庭”),曾毓群先生通过直接和间接持股方式合计持有公
司控股股东厦门瑞庭投资有限公司 100%股权,为宁德时代实际控制人。
根据宁德时代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无偿捐赠部分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发展基金会(以下简称“基金会”)签订了《上海交通大学“曾毓群教育基金”捐赠协
议书》,厦门瑞庭拟向基金会无偿捐赠其持有的宁德时代 500 万股 A 股无限售流通
股。前述捐赠股份产生的全部收益及所得资金将全部注入“曾毓群教育发展基金”,
用于支持上海交通大学教育事业发展。2026 年 5 月 11 日,宁德时代收到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厦门瑞庭向基金会捐赠其
持有的公司 500 万股股份过户手续已全部办理完毕,捐赠过户完成后,厦门瑞庭
持股数量变更为 1,019,704,949 股,持股比例变更为 22.04%(计算持股比例时宁德
时代总股本未剔除其回购专用账户股份)。
三、
《股票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二》的主要内容
主要内容如下:
(一)协议主体及签订时间
(二)认购金额及数量
乙方拟出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05,441.87 万元(含本数),且不低于 20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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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含本数)现金认购甲方本次发行的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认购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数量为不超过 233,149,124 股
(含本数),且不少于 89,987,382 股(含本数),具体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
简称“中国证监会”)最终注册决定股数为准。
(三)其他
本补充协议系对原合同及补充协议一的补充和修改,本补充协议内容与原合
同及补充协议一不一致的,以本补充协议为准;本补充协议未尽事宜,按原合同
及补充协议一执行或另行协商确定。
四、本次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总额的议案》
《关于与战略投资者签署〈股
票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根据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本次交易无需提交股东
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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