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68 证券简称:电科网安 公告编号:2026-030
中电科网络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近日,中电科网络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成都卫士通
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科网安”或“公司”)全资
子公司中电科(北京)网络信息安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网安”
)
收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最高法”)电子送达
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应诉通知书》((2026)最高法民
申2442号)。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重大诉讼受理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诉讼的受理日期、诉讼机构名称及所在地
本次诉讼的受理日期:2026年7月(再审立案审查)。
再审立案审查机构名称及所在地: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北京市东城区东交民巷27号。
(二)诉讼各方当事人
再审申请人(一审被告、二审被上诉人):北京中宏瑞德投资管
理中心(有限合伙)。
被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上诉人):中电科(北京)网络信息
安全有限公司。
原审第三人(被执行人):北京金丰科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诉讼代表人:北京市东卫律师事务所(北京金丰科华房地产开发有限
公司管理人)。
二、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民法院(以下简称“北京二中院”)就北京市丰台区花乡四合庄1516-15
地块上5#办公商业楼及该房屋对应土地使用权的查封事项提起执行
异议之诉。2019年4月,北京二中院一审判决驳回北京网安的诉讼请
求。北京网安依法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北京高院”)
提起上诉。2025年10月,北京高院二审改判:
份民事判决;
商业楼的122套房屋及对应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解除依据北京市第二
中级人民法院(2018)京02执12号民事裁定书采取的执行措施。
以上详情请见2019年3月5日、2019年4月9日、2019年4月25日、
(公告编号:2019-011)、《关于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关于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18)、《关于重大
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36)等。
近日,北京中宏瑞德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不服北京高院作
出的(2019)京民终443号民事判决,向最高法申请再审,最高法已
立案审查其再审申请。
三、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电科网安及子公司作为原告的未结诉讼仲裁
案件(共7件)标的金额为3,955.94万元,电科网安及子公司作为被告
的未结诉讼仲裁案件(共6件)标的金额为353.85万元。除此之外,
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案尚在再审立案审查阶段,最终审查结果
存在不确定性,本案的争议焦点为能否排除查封执行,不涉及具体金
额,暂无法确定本次公告的诉讼案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
响。公司将严格按照法律程序规定积极处理本次诉讼,最大限度保障
公司合法权益。
同时,北京金丰科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已进入破产程序,公司
需在破产程序中通过和解或其他方式主张和实现房屋买受人的合法
权利,以期公司利益得到合理保障。
公司将根据本次诉讼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高法民申2442号)。
特此公告。
中电科网络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七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