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22 证券简称:贝仕达克 公告编号:2026-049
深圳贝仕达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贝仕达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7 月 15
日召开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选举产生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事、独立董事,与 2026 年 7 月 8 日召开的 2026 年第二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在股东会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后,公司于同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选举董事长、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总经理代行财务总监职责等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由 7 名成员组成,任期自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三年。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
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人数未低于公司董事总数的
三分之一,且兼任境内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均未超过 3 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二、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四个专门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组成情况如下:
专门委员会 主任委员 委员
战略委员会 肖萍 陈文华、汪文雨
审计委员会 方南平 陈文华、周创
提名委员会 朱冬元 方南平、肖萍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陈文华 方南平、李清文
上述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三年,自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
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均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担任主任委员(召集人),审计委
员会主任委员方南平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且审计委员会成员均为不在公司担任
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
三、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总经理代行财务总监的情况
(一)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任期三年,自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上述人员的任职资格均符合《公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详见附件。
公司实际控制人肖萍先生同时担任公司董事长和总经理有利于重大事项高
效决策与推动落地执行,提升公司运营效率。公司已在《公司章程》中明确,实
际控制人保证公司资产完整、人员独立、财务独立、机构独立和业务独立,不得
以任何方式影响公司的独立性;通过《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总
经理工作细则》等制度合理确定董事会和总经理的职权,相关安排具有合理性。
汪文雨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培训证明》,
熟悉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和业务规则,具备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职业操守,具备
履行职责所必需的专业能力与从业经验,未担任分管经营业务的副总经理,具备
足够时间和精力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
公司董事会秘书汪文雨先生的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755-84834822
传 真:0755-84878567
联系邮箱:wangwenyu@szbtk.com
通讯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宝龙社区拓新路 19 号(贝仕达克科技大
厦)
邮政编码:518116
(二)总经理代行财务总监情况
为保障公司财务管理工作平稳、有序运行,在董事会聘任新任财务总监之前,
暂由公司总经理肖萍先生代行财务总监职责,直至公司正式聘任财务总监时止。
四、部分董事及相关人员离任情况
本次换届完成后,李海俭先生不再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相关职务,离任后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海俭先生直接
持有公司 8,169,817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2.6224%(占剔除已回购股份后总
股本的 2.6358%),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离任后将继续严格按
照《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对所持股份进行管理。
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朱丽蓉女士在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后,不再担任公司证
券事务代表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朱丽蓉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
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公司董事会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等相关规定,尽快聘任符合任职资格的人员担任证券事务代表,协助公司
董事会秘书开展工作。
公司董事会对李海俭先生、朱丽蓉女士在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
公司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五、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贝仕达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七月十五日
附件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成员简历
深圳贝仕达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成员简历
历。2003 年至 2010 年,任深圳市伯仕达克电子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0 年至
至今,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肖萍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10,951,200 股,通过深圳市泰萍
鼎盛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萍鼎盛”)、深圳市奕龙达克投资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奕龙达克”)间接持有公司 37,739,520 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48,690,72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15.6292%(占剔除已回购股份后总股本的 15.7088%)。
肖萍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系公司 5%以上股东泰萍鼎盛的法定代表人、执行
董事。与公司董事李清文女士、泰萍鼎盛、奕龙达克、林州市启财企业管理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启财管理”)、林州市启迈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以下简称“启迈管理”)互为一致行动人;公司副总经理李钟仁先生
系董事李清文女士的侄子,除此之外与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
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被中国证监会
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
行人名单。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专学历。2003 年至 2017 年,任深圳市伯仕达克电子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
理;2010 年至 2017 年 8 月,任深圳市贝仕达克电子有限公司监事;2017 年 8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清文女士直接持有公司 10,951,200 股,通过泰萍鼎盛、
奕龙达克、启财管理、启迈管理间接持有公司 153,168,777 股,合计持有公司股
份 164,119,977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52.6809%(占剔除已回购股份后总股本
的 52.9492%)。李清文女士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系公司 5%以上股东泰萍鼎盛的
总经理,公司 5%以上股东奕龙达克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兼总经理以及公司员
工持股平台启财管理、启迈管理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与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肖萍
先生、泰萍鼎盛、奕龙达克、启财管理、启迈管理互为一致行动人。公司副总经
理李钟仁先生系董事李清文女士的侄子,除此之外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
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
查,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
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大学法学硕士,曾取得律师执业资格、保荐代表人资格。2016 年 7 月至 2026 年
事、内核委员,深圳市凯卓立液压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曾担
任深交所、上交所、北交所上市公司保荐代表人。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未
分管经营业务)、董事会秘书,证通电子(002197)独立董事、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汪文雨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
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
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
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
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其任职资格
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
历。2005 年至 2010 年,历任深圳市伯仕达克电子有限公司电子工程师、工程课
长;2010 年至 2017 年 8 月,任深圳市贝仕达克电子有限公司产品研发部副经理、
经理;2017 年 8 月至 2023 年 8 月任公司监事、研发中心高级经理;2023 年 8
月至 2024 年 7 月任公司董事、研发中心高级经理;2024 年 7 月至 2025 年 8 月
任公司董事、研发中心总监;2025 年 8 月至今任公司职工代表董事、研发中心
总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周创先生通过启财管理间接持有公司 70,612 股,占公
司目前总股本的 0.0227%(占剔除已回购股份后总股本的 0.0228%);其配偶陈
晓女士通过启迈管理间接持有公司 31,786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0102%(占
剔除已回购股份后总股本的 0.0103%)。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持股 5%以上
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
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
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
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学博士。第十届、第十一届政协江西省委员会委员。1991 年至 2003 年,任江西
省文化厅艺术研究所助理研究员;2003 年至 2016 年,历任江西师范大学商学院
副教授、教授;2015 年 8 月至今,任中国派对文化控股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6
年 6 月至今,任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大学管理学院教授。2023 年 8 月至今,任公
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文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
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
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
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
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其任职资格
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
科学历。全国资产评估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学术小组成员,湖北省财
政厅资产评估技术咨询专家,湖北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预算审查
与国资监督专家。1985 年至 1998 年,在中国地质大学(武汉)经济管理学院任
教;1998 年至 2004 年,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金融所职员;2004 年 12 月至 2024
年 1 月,任中国地质大学(武汉)经济管理学院教授,现返聘为学校教学督导;
负责人。2023 年 8 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朱冬元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
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
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
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
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其任职资格
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
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深圳清华大学研究院资本经营(投融
资)高级研修班结业。1982 年至 2000 年,历任江西省鄱阳县粮食局工程师、会
计师、财务股副股长;2001 年至 2007 年,任利安达信隆会计师事务所高级审计
经理;2007 年至 2021 年,历任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总经理、
资产管理中心总经理;2020 年 10 月至今,任中民财智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
理;2020 年 12 月至今,任中民新能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2021 年 3 月至今,
任中民财汇(天津)财务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21 年 5 月至 2024 年 3 月,
任华安财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研究员。2024 年 3 月至今,担任华安财产保
险股份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总经理,2023 年 8 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方南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
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
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
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
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其任职资格
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
附件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深圳贝仕达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成员简历”
(1)李钟仁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出生于 1984 年 6 月,大
专学历。2011 年至 2017 年 8 月,任深圳市贝仕达克电子有限公司营销部经理;
任公司副总经理、市场中心总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钟仁先生通过启财管理间接持有公司 44,132 股,占
公司目前总股本及占剔除已回购股份后总股本的比例均为 0.0142%。李钟仁先生
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李清文女士的侄子,除实际控制人肖萍先生、李清文女
士外,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
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
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
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其任职资格符
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
(2)罗正根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出生于 1976 年 2 月,大
专学历。2001 年至 2005 年任 TCL 电脑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任计划部主管;
年 7 月历任东莞市凯晶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2019 年 7 月至 2025
年 8 月任越南伯仕达克电子有限公司总经理;2025 年 8 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
理、越南伯仕达克电子有限公司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罗正根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
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
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
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
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其任职资格
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