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22 证券简称:贝仕达克 公告编号:2026-047
深圳贝仕达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事会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7月15日(星期三)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A、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投票时间:2026年7月15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
B、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投票时间:2026年7月15日 9:15-15:00
达克科技大厦)。
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
规则》等制度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60人,代表股份222,594,98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已剔除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账户中已回购的股份数量,下同)的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9人,代表股份222,125,10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71.663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1人,代表股份469,87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1516%。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55人,代表股份3,825,167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1.234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4人,代表股份3,355,292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1.0825%。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51人,代表股份469,87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1516%。
会的见证律师现场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逐项审议,本次股东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
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逐项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提案 1.00《关于增加经营场所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22,465,78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20%;
反对 117,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29%;弃权 11,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3,695,96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980%。
此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本议案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提案 2.00《关于修订<独立董事津贴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22,465,78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20%;
反对 117,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29%;弃权 11,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3,695,96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980%。
根据上述表决结果,该提案获得通过。
提案 3.00《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
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方式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表决情况如
下:
提案 3.01《提名肖萍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总表决情况:同意 222,125,14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788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355,32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87.7171%。
根据上述表决结果,该提案获得通过,肖萍先生当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
立董事。
提案 3.02《提名李清文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总表决情况:同意 222,125,1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788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355,33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87.7173%。
根据上述表决结果,该提案获得通过,李清文女士当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
独立董事。
提案 3.03《提名汪文雨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总表决情况:同意 222,125,14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788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355,33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87.7172%。
根据上述表决结果,该提案获得通过,汪文雨先生当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
独立董事。
提案 4.00《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
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方式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表决情况如下:
提案 4.01《提名陈文华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总表决情况:同意 222,125,13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788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355,32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87.7170%。
根据上述表决结果,该提案获得通过,陈文华先生当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
提案 4.02《提名朱冬元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总表决情况:同意 222,145,1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797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375,32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88.2339%。
根据上述表决结果,该提案获得通过,朱冬元先生当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
提案 4.03《提名方南平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总表决情况:同意 222,145,14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797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375,32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88.2400%。
根据上述表决结果,该提案获得通过,方南平先生当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杨斌律师、罗晓丹律师出席了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也符合现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或列席会议人员资格、
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合法,会议形成的《公司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合法、有效。
《法律意见书》全文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披露的公告。
四、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贝仕达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七月十五日